侵权和威权只有一步之遥

王朝站长·作者佚名  2011-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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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人虽然带来过一些知识产权案件,但是对知识产权这块并不是专家。业余的。所以我说两点:

第一,网络本身是双刃剑,给社会创造财富,同时也会发生一些大家有目共睹的事情。(笑)

第二,两位互联网创始人,王俊秀来了,方兴东写了文章,从司法审判来说我认为应该坚持一种在谨慎保护原则和过度保护原则之间进行衡量,应该适中保护司法审判比较合理,作为法官应该注意。

侵权和威权只有一步之遥,威权过头就是侵权了,我们倡导理性威权原因就是这个。

另外,涉及到大家谈到的商业利益公共利益如何界定,他们冲突是什么?在这个问题上看方兴东文章。

大家谈到垄断和激励创新,创新激励方面有一些冲突。我觉得中国现在在立法这块可能还有一些空白点。

最后,我用一句美国第14任总统林垦说的刻在美国知识产权局名言“专利保护制度实际是在天才之火上添加了利益之油”反过来如果对某些商业利益垄断集团或者是方兴东所说的好莱乌这种特大集团,对他们司法上采取过渡保护,他们在创新之火上添加了二氧化碳和惰性气体。这是我的观点。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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