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群体事件来了 干部"不到位"
《瞭望》:各级干部应将网络民意看成人民群众诉求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对待,及时回应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日前在沪苏渝皖等多个省市采访时发现,群体性事件不仅发生在现实世界中,在网络上同样发生。而其中的一些负面“网上群体性事件”,可以在很短时间内损害百万群众心中的党政机关形象。对此,许多地方党政干部还缺乏足够明确的认识,对网民回应不足、不及时、不充分的现象普遍存在。专家建议,今后对领导干部的培训,要特别增加“互联网时代中,领导干部应当如何提高党性修养和执政能力”的内容。
现象 网络“一呼百万应”
“在网络上,一个普通人就可能做到‘一呼百万应’。”安徽省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主任车敦安说。
近期“百万级点击率”的“网上群体性事件”屡见不鲜。如“南京天价烟房产局长事件”、“张家港官太太团出国事件”、“贫困县县委书记戴52万元名表事件”、“云南躲猫猫事件”,等等。记者还发现,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三公部门”和其中的公职人员,极容易成为网络热点新闻炒作的焦点。
曾任上海市政府新闻办网络新闻管理处处长的张晓宇说,“史上最牛”加“三公部门”型的网络事件,溯其本源其实就是公共部门和公职人员“涉腐”、“涉富”、“涉权”等三类事件。在当前社会处于转型期背景下,人们对于公权力如何参与社会利益的调整非常敏感,因此才会对这些网络事件如此关注。
问题 政府“三个进不去”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基层干部认为,近期某些网群事件频发,暴露了基层党委政府对处置这类网群事件的手段薄弱,而这个薄弱的背后,是一些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对网上群体性事件缺乏清醒认识。受访的基层干部将处置“网上群体性事件”的手段缺乏概括为“三个进不去”:对网络,基层党组织“进不去”,思想政治工作“进不去”,公安、武警等国家强制力“进不去”。
当一些负面消息甚至不实消息扩散,引发网络民意沸腾时,地方党委、政府仅仅依靠公安网络警察、地方宣传部门去应对处理,孤军奋战。
但上述两个部门在处置网上群体性事件时都有很大的局限。从公安网络警察看,其力量受到现行体制、地域、技术的限制。从地方宣传部门看,则缺乏法律手段。
探因 认识“相当不到位”
处置手段不足,主因还是基层干部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认识相当不到位。
比如有的县处级基层干部向本刊记者“倒苦水”:“现在工作压力和强度比过去高得多,要完成的考核指标也比过去多得多,就这样累死累活老百姓还是不满意。真是想不通。”
还有的基层干部对互联网存在明显的对立情绪,认为网络热点事件大多是“炒作”,不足为信,没什么大不了的。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负责“公共行政与媒体关系”课程教学的王石泉博士对此深有感触。他认为,过去许多基层领导干部对媒体存在着“不敢说,不会说,不能说”的问题,现在互联网传播时代,除了这三大问题之外,还有许多领导干部对当前网络传播的规律理解程度不深,结果导致“小问题引发大热点”,最终损害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
专家建议,今后对领导干部的培训,要特别增加“互联网时代中,领导干部应当如何提高党性修养和执政能力”的内容,通过深入分析近年来网上热炒的多起涉公案例,总结出其中的规律和教训,教育领导干部树立更加健康正确的财富观、权力观,维护好党和政府在互联网上的公共形象。(责任编辑: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