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法官实名办网站 利用网络推行阳光司法

王朝站长·作者佚名  2011-12-19  
宽屏版  字体: 小 | 中 | 大 | 超大  

田成有坚持上网看看,在线聊聊,了解民意。

(本报记者 周明佳 摄)

“有意控制和封锁,只能让小道消息传播”。这是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法学博士田成有经常所说的话。今年44岁的田成有,不仅是一位有思想的年轻官员,还是云南法学界有影响的学术带头人。10多年前,田成有就迷恋上了电脑,注意到了网络的神奇作用,并用实名方式开办了“法律之家”网站(http://www.tcylaw.com),如今网站已完善更名为“成有论法”,在业内与社会上均有影响。

司法活动讲究公开 透明才有信任

打开田成有的“成有论法”网站,网站设计引人注目,“司法改革”、 “法院建设”、“法官论坛”、“参政议政”、“大学教育”等栏目一应俱全,内容涉及田成有的讲话、论文、当前学术界争议焦点、司法改革的探索和走向、社会民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等。

面对互联网,仍有一些领导干部对从网络听取民意的做法还处于观望状态。特别是官员实名开办网站,确实需要一定勇气。

田成有说:司法活动的运行方式和职业特点就是公开和透明,司法只有公开、透明,才能有效防止暗箱操作。当今社会,经济全球化和信息网络化是大趋势。现代媒体特别是网络,拥有传播快、范围广、影响大的特点。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人都能获取信息,自己不说,别人会说;政府不说,百姓会说;媒体不说,网民会说;国内不说,境外会说。所以,我们有意封锁隐瞒,只能更加证实民间的猜疑和想象,只能便宜那些小道消息的传播,加剧民众对法院的不信任。

中国古代早就有“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的说法,与其让法律庄严肃穆、使人敬畏,不如让法律使人如沐春风,让人们敢于议论、交流法律,只有在交流中问题才能得到很好解决。采访中,他总是说,法院作为一个纠纷解决的场所,作为一个表达与实现正义的场所,应该是不惧怕民众的。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司法公开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人物简介

田成有,男,云南省富源县人,法学博士、法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致公党云南省委副主委,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国家三级大法官。1997年入选云南省跨世纪学术带头人,2000年评为全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获得者,至今已出版8部个人专著。

判决书属于大众作品 公众都是读者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田成有认为,虚拟网络世界再为美好的东西,只有最终在现实世界中得到对接,才能更多地展现其内在优势与魅力。在如今这样一个日益网络化生存的时代,法官不仅要积极顺应这个时代潮流,更多利用互联网去了解民情、汇聚民智,更要逐渐将这种科学、优秀的运作模式明确化、制度化、纵深化,使网络民意最终在现实的公共决策和政策中得到体现。

按照他的设想,省高院的法官们必须学会与媒体打交道,要把学习互联网知识作为一门必修课、基本功。让“上网看看”“在线聊聊”“网上蹲点”作为深入群众,了解民意的一个重要窗口和渠道。要适应互联网的规律和特点,变封、堵、压为疏导、沟通和顺势而为。通过加强舆情预测,及早发现问题,主动进行应对。

在他的网站邮箱里,每天都会有几十封电子邮件,这其中既有法律同行的探讨,也有当事人发送的咨询或申诉材料。面对每一封反映问题的来信,田成有都认真阅读,并给予解答、回复。“就是要给民众一个倾诉渠道”,他微笑着说:“如果当事人一而再,再而三地反映,这里面一定有值得我们注意的问题。”

当记者提及很多人认为实名开设网站有许多顾忌时,田成有觉得这只是一个观念问题。他说,一个简单的案件,当事双方赢在哪里,输在何处,法院的判决就是一个面向大众的作品。当事人是读者,当事人的亲戚朋友、社会大众都是读者。一个公正透明的判决,让当事人心悦诚服,效果胜过一部教科书,我们要的就是传播,而且是最大范围地传播,为什么要害怕呢?

不重民意法院就孤立 裁判书须上网

说起上网经历,田成有是个名副其实的老资格网民。80年代,田成有作为云南大学的法学教师,身边汇聚了大批学生。通过网络这个交流平台,交流、引导与分享,他度过了许多欢乐而美好的时光。同时,网络也见证了他数百万字论述的发表。这种利用网络与同行、学生交流的工作习惯,直到2002年调任云南财经大学副校长以及2005年调任省院副院长,一直伴随着他。

他把对法律的认识、发表的文章、学术论文、提案等发在网站,让大家共同交流,促进法治的进步。许多网友读田成有的著作、博客文章,都感受到田成有开阔的学术视野、深厚的理论功底和独到犀利的新颖视角,他文风朴素清新,贯穿着一股对中国底层社会的深刻理解和对农民、农村的挚爱深情。

田成有是个有思想、有个性的官员。记者注意到,在田成有的网站文章中,多次提到要“打开心门,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在谈到对网络的看法时,他说:“3亿网民,即使其中的部分人不理性,但也是民意的一部分”、“不解放思想,不注重民意,法院就会孤立”。他认为,现代司法理念要求全面公开,强调的是“阳光下司法”,要将全部审判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以一种秘密或半秘密的方式运行法律的时代已经一去不返,司法不能再以“低调”、“神秘”的方式进行,相反,它已经无可躲闪地要进入公众视野,要推到舆论的前沿。

在他主管法院新闻宣传工作期间,他把网络的神奇作用带到了高院,努力拓展新闻宣传新途径,着手建立了云南法院网。自2006年6月开通以来,点击率节节攀升,社会影响不断扩大,已成为云南法院的一个重要法治传播阵地。他认为,法律不应该是束之高阁的律法,只有走下神圣的殿堂,走入民间,走进人们生活中去,法律才会起到作用,才会不断完善,法律也才会得到人们的尊重与信仰。有了这样的一个平台,我们可以倾听民意,交流思想,弘扬法治,好处是很多的。

而且按他的要求,裁判文书要公开上网,法院与网民的互动要加强。下一步目标是要把云南法院网打造成为全国知名的、有影响的法律类综合网站。采用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现代的信息技术,充分利用现代高科技手段,以需求为向导,应用为重点,提高工作效率为核心,对政务、审务业务进行流程及形式上的优化和再造,整合资源,建立高效、协调、规范的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全面覆盖、高效灵敏的社会管理信息网络,用两至三年的时间,实现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网络化,行政管理智能化,人事管理信息化,打造出一个全新的、能全面实现科技强院的运作模式和管理体系,实现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跨越式发展。

网络发言具有匿名性 更具参考价值

田成有是个官员,也是个学者。他通过用实名方式开办网站与网友的“网事情缘”,也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议。

有网友认为,官员“开博”、“网聊”,可以使之以更加亲和的形象和网友交流,听取意见,这是一个成本低而又直接的官民互动平台,它可以使官员以最快速度和最大限度了解到真实民意,通过梳理,为自己的行政、决策提供依据,因为网络发言的匿名性、即时性等特点,让许多的意见都比现实语境中来得更尖刻、准确、及时,从而也具有更可靠、便利的参考价值。

“官员上网与网友交流,不仅有利于和公民之间建立起良好的信任关系,而且这也是公仆意识增强、政治文明进步的体现。”一位网友这样评价道。

一个大学教授感叹说,在官员通过网络了解民意体察民情还未成为一种主流执政风格和政府意志的情况下,作为决策者,通过网络获得信息、了解民情、听取民意、汇集民智,从这个角度讲,其积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官员个人开办网站,固然有着诸多可圈可点的积极意义。但一些网友认为,在一些经济相对比较落后的地方,别说是普通百姓上网,就是当地政府官员上网也还是一件奢侈的事情。在这种网络本身尚没完全普及的情况下,各地政府官员从网上搜集、了解到的民意,其实只能是真实社会民意中的一小部分。

本文由http://www.wgzhongjia.com站长供稿!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网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