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 31-89 城镇污水处理厂附属建筑和附属设备设计标准
分类: 图书,建筑,标准和规范,
品牌: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基本信息·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页码:21 页
·出版日期:1989年10月
·ISBN:1511211895
·条形码:1511211895
·包装版本:第1版
·装帧:平装
·开本:32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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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城镇污水处理厂附属建筑和附属设备设计标准》,业经我部审查批准为部标准,编号CJJ31—89,自1989年10月1日起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和意见,请函告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院。本标准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各地新华书店发行。
编辑推荐《CJJ 31-89 城镇污水处理厂附属建筑和附属设备设计标准》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附属建筑面积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生产管理用房
第三节 行政办公用房
第四节 化验室
第五节 维修问
第六节 车库
第七节 仓库
第八节 食堂
第九节 浴室和锅炉房
第十节 堆棚
第十一节 绿化用房
第十二节 传达室
第十三节 宿舍
第十四节 其他
第三章 附属建筑装修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室外装修
第三节 室内装修
第四节 门窗装修
第四章 附属设备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化验设备
第三节 维修设备
本标准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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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插图:
第二章附属建筑面积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2.1.1条污水厂的附属建筑应根据总体布局,结合厂址环境、地形、气象和地质等条件进行布置,布置方案应达到经济合理、安全适用、方便施工和方便管理等要求。
第2.1.2条本标准所规定的附属建筑面积应指使用面积。
第2.1.3条生产管理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化验室和宿舍等组建成的综合楼,其建筑系数可按55~65%选用。
第二节生产管理用房
第2.2.1条生产管理用房包括计划室、技术室、调度室、劳动工资室、财会室、技术资料室、电话总机室和活动室等,其总面积应按表2.2.1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