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规范化

分类: 图书,管理,商务实务,职业培训,
品牌: 罗烈杰
基本信息·出版社:海天出版社
·页码:258 页
·出版日期:2003年
·ISBN:7806549137
·条形码:9787806549131
·包装版本:1版
·装帧:平装
·开本:32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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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这套丛书是公务人员的快餐式读物,你可以从中获得公务活动所必需的信息和滋养。它系统扼要介绍公务礼仪、会议实务、公文规范化的有关知识,还融入了作者职业实践的认识、思考和体验,可以作为放在案头的实用读本。
这套丛书是有意加入公务人员行列读者的简明教科书,你可以从中获得职业活动所必备的知识和技巧。基本知识介绍和学习思考提示及自我训练设计,有助于要点的掌握和能力的提高,能够成为打开职场之门的一把钥匙。
作者简介罗烈杰,广东陆河人,现供职于深圳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深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1982年1月毕业于华南师范大学中文系,留校任教获副教授任职资格,与人合作有《公务写作》、《秘书学概论》、《公文写作教程》、《实用文体写作》等著述。
1994年12月调入经济特区宣传部门,先后负责调研综合和对外宣传工作,参与一批重大课题调研,参与一批重大课题研,并在机关企业作过《公文写作》、《公务礼仪》、《办公室管理》等专题讲座。
作才Email:llj@sz.gov.cn
媒体推荐后记
我对公文的认识,是从二十年前编写讲义开始的。上世纪80年代初,为了适应培养管理型人才的需要,大学开始开设文秘专业,需要给学生讲授公文写作课程。当时书架上公文写作之类的教材不多,为了备课,常常跑到一些机关单位借阅文件,到文档室翻阅文档。在备课和公文调查过程中,渐渐认识了公文这种特殊的文体。在各种班次讲授公文写作课以后,有了一些积累,陆续和教研室的同事们编写了一些公文写作方面的教材。这些教材介绍公文写作的一般知识,对公文写作实践中的一些问题,深入的研究和探讨还显得不够。后来在高校机关从事办公室工作,天天和公文打交道,阅读和处理公文,成了每天工作的主要内容,对公文多了一些感性认识。调人经济特区以后,常常参与一些文稿写作,处理公文也成为每天工作的重要内容。有时还利用工余时间到一些机关、企业讲授专题讲座,是出于对公文写作课程的热爱,也试图从中找回一点登台讲课的感觉。
随着我国公文规范的建立和完善,机关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的规范化程度也越来越高,这就为系统研究公文规范化问题提供了现实基础。这本小册子,就是在工作实践和多年讲授这类课程的基础上形成的。书稿以国家现行公文法规为依据,以行政公文为研究主体,重点介绍公文规范化的基本问题,包括公文规范化的一般常识,公文载体、体裁、写作、处理规范的基本内容,探讨提高公文质量、办文效率的途径和方法,为促进机关公文规范化作一点努力。
公文处理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公文规范化是机关实现科学管理的重要内容。囿于作者的学力和认识限制,书稿对公文规范化的描述一定还有许多不周全的地方,对现行公文规范的理解认识也不一定准确。作者恳切希望专家和公文工作者对书稿的纰漏之处给以指正。
如果不是十余年积累下来的业余爱好,无论如何是不会用放弃闲暇、享受阳光海滩来换取枯坐电脑前敲敲打打的煎熬的。书稿能够完成和顺利出版,要感谢有关人士提供的指导和帮助。单位领导对书稿的编写出版给予支持和鼓励,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及有关部门的同行们为书稿写作提供了不少帮助,海天出版社的领导和责任编辑为书稿的出版付出了辛劳。书稿参考了国内专家学者的有关公文著述,引用了一些机关单位的公文范例,谨此一并致谢。
罗烈杰
2003年1月于深圳
目录
卷首语:话说公文
何谓公文规范化
知识与信息
什么是公文规范
现行规范是怎样形成的
现行规范有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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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书摘
第五章公文起草
第十六条起草公文应当做到:
(一)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指示,完整、准确地体现发文机关的意图,并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
(二)全面、准确地反映客观实际情况,提出的政策、措施切实可行。
(三)观点明确,条理清晰,内容充实,结构严谨,表述准确。
(四)开门见山,文字精练,用语准确,篇幅简短,文风端正。
(五)人名、地名、时间、数字、引文准确。公文中的汉字和标点符号的用法符合国家发布的标准方案,计量单位和数字用法符合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
(六)文种、格式使用正确。
(七)杜绝形式主义和繁琐哲学。
第十七条起草重要公文应当由领导人亲自动手或亲自主持、指导,进行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第六章公文校核
第十八条 公文文稿送领导人审批之前,应当由办公厅(室)进行校核。公文校核的基本任务是协助机关领导人保证公文的质量。公文校核的内容是:
(一)报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二)是否确需行文;
(三)内容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指示精神,是否完整、准确地体现发文机关的意图,并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
(四)涉及有关部门业务的事项是否经过协调并取得一致意见;
(五)所提措施和办法是否切实可行;
(六)人名、地名、时间、数字、引文和文字表述、密级、印发传达范围、主题词是否准确、恰当,汉字、标点符号、计量单位、数字的用法及文种使用、公文格式是否符合本条例的规定。
第十九条 文稿如需作较大修改,应当与原起草部门协商或请其修改。
第二十条 已经领导人审批过的文稿,在印发之间应再作校核。校核的内容同第十八条(六)款。经校核如需作涉及内容的实质性修改,须报原审批领导人复审。
第七章 公文签发
第二十一条 公文须经本机关领导人审批签发。重要公文应当由机关主要领导人签发。联合发文,须经所有联署机关的领导人会签。党委办公厅(室)根据党委授权发布的公文,由被授权者签发或者按照有关规定签发。领导人签发公文,应当明确签署意见,并写上姓名和时间。若圈阅,则视为同意。
第八章 公文办理和传递
第二十二条 公文办理分为收文办理和发文办理。收文办理包括公文的签收、登记、拟办、请办、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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