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司法考试记忆通

分类: 图书,考试,法律考试,司法考试,综合,
品牌: 阮征
基本信息·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页码:252 页
·出版日期:2008年
·ISBN:9787509307779
·条形码:9787509307779
·包装版本:1版
·装帧:平装
·开本:16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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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根据考生的反馈信息,可以总结出《2009司法考试记忆通》的两大秘诀:一是体系详略得当、重点突出,帮助考生形成清晰的复习思路,显著提高复习效率;二是复习方法独特,通过图表记忆、数字记忆、比较记忆等方法,使得考点形象化,记忆效果更持久。 因为用心,所以卓越。真诚希望《司法考试记忆通》一书能祝您达成夙愿,早日敲开法律专业人执业的大门!
数字记忆·比较记忆
归类记忆·图表记忆
思路更清晰·考点更形象
重点更突出·记忆更持久
编辑推荐《司法考试记忆通》自2006年初出版以来,很多考生纷纷来信来电,称赞该书颠覆了司法考试的常规复习方法,在品种繁多的司法考试图书中独树一帜,为大家在纷繁复杂的法条和零散易混的考点中找到了记忆的奥妙。
09年版在全面继承前三版优点的基础上,结合08年司法考试命题的新特点和对09年司法考试新趋势的预测,对体例及内容作了最新修订,为考生最大限度地节省复习时间、提高复习效率!
目录
第一章 法理
复习记忆指导
一、法的概念
(一)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学说
(二)其他关于法的本质的学说
二、法的价值
三、法的作用
(一)法的五种规范作用
(二)法的两种社会作用
四、法律规则的分类
(一)授权性规则、义务性规则和权义复合规则
(二)确定性规则和非确定性规则
(三)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
五、两大法系的比较
六、法与社会
第二章 法制史
复习记忆指导
一、中国法制史
(一)各个朝代法律制度
(二)首次事件列表
(三)重要法典
(四)重要数字列表
(五)刑罚演变
(六)各朝司法机关
二、外国法制史
(一)重要事件列表
(二)主要法典的基本内容
(三)重要关键词列表
第三章 宪法
复习记忆指导
一、国家机关
(一)全国人大职能
(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制度
(三)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制度
(四)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
(五)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的监督职能
(六)国家主席
(七)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机关
二、选举、人大代表
(一)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二)人大代表的选举
(三)人大代表资格的停止和终止
(四)代表的权利和活动
三、立法体制
四、宪法修正案
五、数字记忆点
第四章 经济法
复习记忆指导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限制竞争行为
二、反垄断法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一)消费者权利与经营者义务
(二)产品损害赔偿
四、银行法
(一)商业银行设立
(二)商业银行经营管理
五、证券法
(一)股票、公司债权发行、上市条件比较
(二)证券交易的禁止行为
(三)重要数字记忆
六、个人所得税法
七、企业所得税法
八、税收征管法
(一)延期缴纳
(二)税收保全措施
(三)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九、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
(一)劳动合同的分类
(二)试用期规定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
(四)用人单位经济补偿
(五)劳动争议的解决
(六)知识点数字记忆
十、土地房产法
(一)土地法
(二)城市房地产法
第五章 国际法
第六章 刑法
第七章 刑事诉讼法
第八章 行政法
第九章 民法
第十章 商法
第十一章 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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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民诉和刑诉的考查相似,其分值预计在65分上下,而且也十分重视对法条的直接考查,特别是司法解释,考查得越来越细致。和刑诉相比,民诉难度稍大些,会有点理论深度。对待民诉,我们的态度也应当是拿下几乎全部的分数。为了达到这样的目标,除了要十分熟悉法律规定,还要多多做题训练,找到自己知识的盲点。从近几年的考题来看,诉讼法考查的趋势是加强理论的间接考查以及和实体法结合起来考查,但是万变不离其宗,望广大考生在熟练掌握法条的基础上加深理论知识的理解。无数成功的经验告诉我们,诉讼法比实体法更值得投入时间和精力,只要肯下功夫,多做练习,考试就能从容应对。
(一)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应当遵守的时限以及其他相关数字
1.“3日内”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调查取证的申请不予准许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的次日起3日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
2.“7日”、“7日内”
(1)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
(2)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
(3)符合公示催告要件的,法院应在7日内立案。
3.“10日内”
(1)对法院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2)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
(3)对一审裁定提起上诉期限为10天。
4.“15日内”
(1)提出管辖权异议: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的15日内。
(2)申请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法院解除保全措施。
(3)对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期限为15日。
(4)被告人、被上诉人的答辩期间为15日。
(5)债务人接到支付令后无异议的,应当在15日内偿还债务;债务人对支付令有异议的,应在15日内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5.“6个月”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6.“30日内”
(1)涉外:当事人申请诉讼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裁定准许保全后,申请人应当在30日内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2)涉外:被告在国内没有住所的,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30日内提出答辩状。
(3)涉外:在国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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