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继承纠纷案例解——举案说法

分类: 图书,法律,司法案例,
作者: 刘家琛 主编
出 版 社: 四川人民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1-9-1字数: 164000版次: 1页数: 221印刷时间: 2001/09/01开本:印次:纸张: 胶版纸I S B N : 9787220054952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财产继承是每一个家庭都可能遇上的事。该书通过50个案例,详细讲解了平常人们并不太了解和熟悉的《继承法》知识,并对如何依法解决常见继承纠纷进行剖析。它是读者了解《继承法》知识的“窗口”。
目录
1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2父子同时遇难,推定长辈先亡
3违法所得不能成为遗产予以继承
4公民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可以继承
5个人承包权利不能作为遗产
6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
7为谋财而钉寮其他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
8遗弃被继承人的将丧失继承权
9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
10伪造、篡改、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
11继承权侵权纠纷捍诉讼的期限为2年
12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捍诉讼
13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14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15已出嫁的女儿的也享有继承权
16非婚生子女依法享有继承权
17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
18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
19养子女和养父母相互享有继承权
20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继子女间相互享有继承权
21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其子女有权代位继承
22丧偶儿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继承公婆遗产
23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分额一般应当均等
24继承人以外的人在侵害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5继承人以外的人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可以分享遗产
26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可以分享遗产
27公民立遗嘱处分个人遗产有效
28夫妻共同订立遗嘱无效
29遗嘱继承人只限于法定继承人范围
30 公民可以将其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组织和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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