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法:自由、限制与现代媒介

分类: 图书,法律,外国法律,美洲 ,
作者: (美)泽莱兹尼(Zelezny,J.D)著;张金玺,赵刚译
出 版 社: 清华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7-10-1字数:版次: 1页数: 477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302152057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新闻传播专业的经典教材,系统介绍美国传播法的构成及演变。涉及公共安全、个人隐私、知识产权、政府演讲和商业演讲等。
内容简介
2006年3月13日于清华大学修订 读者眼前的这本《大众传播法》,应当是近年来翻译的第二本大部头美国大众传播法教材,也是两位年轻译者的又一个上乘译作。本书分为十二章,它不但比较全面地介绍了美国的传媒法体系,而且以美国教科书特有的“友好界面”(指教材编写者以学生为本,重视理论阐述的深入浅出,达到了学理性与可读性与易读性的交融)阐述了其要义。从中可以看出,美国的由宪法《第一修正案》统领的传媒法体系阶位分明、构成完整,涉及宪法、行政法、民商法、刑法等众多领域,体现了当代大众传媒的无孔不入的社会渗透力以及随之产生的各种复杂的法律纠葛,为我们建构自己的传媒法律体系提供了丰富的理论启示和实际参照。
本书介绍的是直接规范传播活动、决定传播内容和表达渠道的法律。本书的焦点在于当代法律原则在实践中的运用,此外也讨论了历史、道德、社会习俗和法律哲学。本书主要是为有志于成为电视新闻主持人、体育新闻主编、摄影记者、广播节目主任、广告从业者、杂志撰稿人、政府信息官员、调查性报道记者、电视制片人、网站管理者和闲谈专栏作家等职业传播者的学生撰写的。
作者简介
约翰D.泽莱兹尼(John D.Zelezny)律师与传播战略家、拥有洪堡(Humboldt)州立大学、太平洋大学和麦乔治(McGeorge)法学院的学位。目前是加利福尼亚州律师协会的成员。曾任记者,其后15年在多所大学担任传媒法和新闻学教授。
目录
第一章美国的法律制度
学习法律
法律的渊源
宪法
成文法
行政法规
判例法
法律的其他分类法
民法VS.刑法
合同法VS.侵权行为法
法院系统和司法管辖权
联邦司法管辖权
州司法管辖权
特殊问题:赛博空间
司法程序
受法院管辖的争议
审前程序
审理程序
上诉程序
行政程序
要点
关键词
网络资源
作业
第二章 宪法《第一修正案》
背景:言论自由简史
言论自由的理由
社会性理由
个人性理由
反驳观点
宪法《第一修正案》的通过
保障的性质
自由VS.政府权力
表达VS.行动
象征性言论
可疑的限制
事前限制
事后惩罚
经济负担
迫不得已的言论
目录传播法: 自由、限制与现代媒介 媒介近用法
时间-地点-方式限制
解决冲突
权利不是绝对的
不受保护的言论
平衡方法
特别问题:政府设施与媒介
论坛理论
学生报刊
特别问题:公司言论
保护投资市场
保护政治进程
放弃言论自由权
要点
讨论问题
关键词
网络资源
作业
第三章 威胁公共安全
第四章 损害名誉
第五章 侵犯隐私
第六章 进入场所和近用信息
第七章 媒介与司法系统
第八章 知识产权
第九章 联邦通讯委员会和广播电视执照颁发
第十章 电子媒介的内容
第十一章 淫秽与猥亵
第十二章 商业言论
法律词汇表
书摘插图
第一章美国的法律制度
假想案例
诉讼之威胁
假设你最近被一家名为KBIG的商业广播电台聘请为节目主管。这家电台的节目安排主要是摇滚音乐,但每天也播送一些新闻节目。问题是,新闻节目的制作人员只有极少的预算来报道本地的新闻事件。事实上,新闻节目的制作人员只是一些半日工作者。在这种条件限制下,该电视台很难制作出优秀的原创新闻节目来填充市民们的清晨驾车上班时段。因此,KBIG电台的新闻记者越来越依赖当地报纸为新闻来源。某天清晨,一位新闻记者在该时段的新闻节目中朗读——逐字逐句地——一家晨报上几则报道的前几个句子。
数小时之后,你接到这家报纸愤怒的主编打来的电话。这位主编威胁道:“你们在剽窃我们的作品。你们明知故犯,不是吗?你们最好立刻撤下这些内容,因为我们已经愤怒到了想起诉你们的地步。知道了吗?”
你可以马上联系一位律师,详细了解你的权利。但与此同时,你也可以自己解答一些基本问题。报纸主编的威胁是根据美国宪法,还是根据立法性法规或其他法律?如果这位报纸主编是正确的,那么这是一起会让你损失一些金钱的民事侵权行为,还是一起会导致你被关入监狱的刑事犯罪?如果你被起诉,该诉讼应该由州法院审理还是由联邦法院审理?如果该报社位于临近的一个州,那么这种地理状况是否会使司法管辖权问题复杂化?还有,如果该报确定起诉你,那么诉讼将如何正式开始,诉讼的解决将依据何种程序?
学习法律
在今日之美国,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几乎都与法律息息相关。对于大众传播机构的工作人员而言,情况更是如此。传播什么、如何传播、向谁传播、于何时何地传播、传播会产生何种效果等等,都可能会给传播业界的人士带来重要的司法问题。
为什么传播学的学生很有必要在大学期间学习法律并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保持对法律的兴趣?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个原因是为了日常生存。对于法律的了解能帮助传播者在从事日常工作,如采访消息来源、拍摄事故现场、撰写产品广告、选择电视节目的配乐或撰写公司新闻稿时做出审慎的决定。即便这些日常工作也可能充满法律风险,专业人员必须知道如何规避这。些风险。有时,你要尊重他人的合法权利;有时,你要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