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司法考试历届实考真题解析
分类: 图书,法律,法律考试,司法考试,
作者: 陈士宽 编著
出 版 社: 山东人民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2-1字数:版次: 3页数: 844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209041300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精研:历届真,掌握:解题思路,培养:解题技巧,感悟:命题变化。
内容简介
本书从命题者的角度分析问题,让考生感悟司考命题重点和命题技巧的变化,学会避开题目中的陷阱。
本书独特“正解、反推”解题思路,真正帮考生做到举一反三,减轻考生记忆压力,提高临场实战能力。
本书详细罗列与考点相关的易混淆的知识点,与其说是真题解析,不如说是辅导讲义。
本书作者以自己多年精研司考真题的心得——成功备考的五步法则和每日质询与正在司考路上跋涉的朋友们共勉前行!
目录
序言
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
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
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
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
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
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
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
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
600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
后记
书摘插图
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1~30题,每题1分,共30分。
1.按照摩尔根和恩格斯的研究,下列有关法的产生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A.法的产生意味着在社会成员之间财产关系上出现了“我的”、“你的”之类的观念
B.最早出现的法是以文字记录的习惯法
C.法的产生经历了从个别调整到规范性调整的过程
D.法的产生标志着公力救济代替了私力救济
分析:法与任何事物一样,都不是从来就有的,都会经历一个从产生、到发展以及最终消亡的过程。法的产生有着经济的、阶级的、社会的根源,同产品的生产、分配、交换以及私有制和阶级的出现、社会的发展是分不开的。私有制和商品经济的发展是法产生的经济根源;阶级的产生是法产生的阶级根源;社会的发展是法产生的社会根源。特殊公共权力系统即国家的产生、权利和义务观念的形成与法律诉讼和司法的出现是法的产生的主要标志。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成员之间权利和义务观念的形成,出现了权利和义务的分离,这种分离表现为在财产归属上有了“我的”、“你的”、“他的”之类的区别,在利益(权利)和负担(义务)分配上出现了不平等即出现了特权,在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上出现了明显的差别。法律诉讼和司法的出现,标志着公力救济取代了野蛮的暴力复仇。
法的产生是一个长期的社会历史过程,法的产生经历了从个别调整到规范性调整、一般规范性调整到法的调整的发展过程,从习惯到习惯法、再由习惯法到制定法的发展过程,法与宗教规范、道德规范浑然一体到法与宗教规范、道德规范的分化、法的相对独立的发展过程。
答案B考点:法的产生
2.有的公园规定:“禁止攀枝摘花。”此规定从法学的角度看,也可以解释为:不允许无故毁损整株花木。
这一解释属于下列哪一项?
A.扩大解释B.文法解释C.目的解释D.历史解释
分析法律解释是指一定的人或者组织对法律规定涵义的说明。根据解释主体和解释的效力不同可以分为正式解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和非正式解释(是否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是区别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的关键);根据解释尺度的不同,法律解释可以分为限制解释、扩充解释与字面解释。法律解释的方法是解释者在进行法律解释时为了达到解释的目标所使用的方法,大体上包括文义、历史、体系、目的等几种方法。
扩大解释是指超出法律字面通常的含义之外来解释法律。这个扩大的范围是有限制的,就是没有超过国民或者一般人的预测可能性的范围。尤其在刑事法律中如果超出了这个范围,那就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文义解释指从法律条文的字面意义来说明法律规定的涵义;历史解释是指通过研究有关立法的历史资料或从新旧法律的对比中了解法律的涵义;体系解释是指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来解释法律;目的解释是指从制定某一法律的目的来解释法律。比较解释指依据外国的立法例或判例先说对摩纳哥法律规定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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