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案例

分类: 图书,经济,经济法 ,合同法,
作者: 梁东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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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2008-4-1字数: 180000版次: 1页数: 168印刷时间: 2008/04/01开本: 16开印次: 1纸张: 胶版纸I S B N : 9787806509258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合同是人们生活中常见的行为,也是一种基本的法律关系。
在商场购物,顾客与商家会发生买卖合同。买东西,就是在订立和履行一份(常常是口头)买卖合同。
如果把合同行为作为一个完整过程,那么,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违约责任以及合同担保是这个过程中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的发展阶段,也是理解合同问题,防范合同纠纷的重点环节。
案中有法、有理、有情、有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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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合同订立
一承诺
1.“你不赚,我赔钱”
2.三层会所变成九层综合楼
3.赠送“健身游泳两个月”的承诺被告印错了
二成立
4.九岁小孩中大奖
5.事实上接受物业公司服务,业主应交管理费
三格式条款
6.住宾馆摔坏电话机
7.影楼的“告顾客书”是否有效
8.“商品售出概不退换”的店堂告示无效
9.经过协商确定的条款不是格式条款
四缔约过失
10.保险人来履行告知义务导致合同无效
11.保证都能买到农药却未做到
12.假订合同误人商机应赔信赖利益损失
五交易习惯
13.砌水沟的工资应按市场价确定
14.以实际合格产品的数量进行结算是双方的交易习惯
六合同形式
15.水牛被盗
16.手机短信是书面形式
第二章合同效力
一有效合同
17.冒名借款合同仍有效
18.法院为何支持“打赌”协议
19.两份合同哪份有效?
二意思表示不真实
20.“冒名”转让协议无效
三恶意串通
21.明知没有转租权却签订租赁合同
22.无证买卖煤矿所得被收缴
四违法
23.未办证照买卖烟花
24.未办理种子生产许可证就签订育种合同
25.帮人调动未办成费用开支约定违法
26.非法取得商检证书
五不公平
27.卫生院赔偿不公平
六无权处分
28.因无钱上网中学生私自出租自家房
七内部规定
29.房产公司依内部规定收取绿化押金
八行为能力
30.十五岁女孩用压岁钱买手机被判无效
31.十六岁少年购买摄像机
九免责条款
32.“乘坐本车出事自负”
……
第三章合同履行
第四章违约责任
第五章合同担保
第六章买卖合同
第七章赠与合同
第八章建筑工程合同
第九章合同诈骗罪
书摘插图
第一章合同订立
一承诺
1.“你不赚,我赔钱”
[案情]2002年5月初,裕丰公司为寻找经销商,通过报刊、电视、广
播等媒体对外发布广告,其中称:“你不赚,我赔钱!”其含义是指只要你经销该公司的系列电器产品(每县、市一家,通过考察后择优录用),如果利润低于当地同行业平均水平,不足部分由该公司赔偿。一个月后,李某成为裕丰公司的经销商。然而,由于裕丰公司的产品质量欠佳、售后服务未到位等原因,李某在当地的销售并未达到预期效果,不但不及同行平均水平,连同运费、房租、税收等支出,反而亏损了八千余元。李某遂要求裕丰公司赔偿,裕丰公司以李某经营不善为由拒绝,双方因此形成诉讼。
[案件处理]法院判决支持了李某的诉讼请求。
[原理分析]其一,裕丰公司作出“你不赚,我赔钱!”的广告,是一种要约行为。裕丰公司的广告表明:一是只要经营其产品,如利润低于同行平均水平,赚不到钱,则由其赔偿损失,明确而具体;二是李某确已承诺作为裕丰公司的经销商,裕丰公司也确已选择了李某,双方已实际存在经销关系。
其二,裕丰公司的广告具有法律约束力。这一要约行为虽先由裕丰公司单方向社会作出,为他人接受以后,他人与裕丰公司就经销形成合意,即产生特定的权利、义务。该特定的权利、义务尽管存在不利于裕丰公司之处,但并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因而具有法律效力。
其三,裕丰公司所作的广告要约,具有不可撤销性。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的,并已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本案中裕丰公司的广告并没有附加其他任何限制条件,只要经销商不赚,裕丰公司便自愿赔钱,也就是说裕丰公司对可能出现的各种赔偿情况,均已预见而且认可,明示不可撤销;李某不但为履行作了准备而且已实际履行合同,也确已遭受损失。一审判决后,佳泰公司不服,遂对李某的损失裕丰公司应兑现承诺予以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