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史学科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文集

分类: 图书,法律,法的理论,法律史学,
作者: 张中秋编
出 版 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6-9-1字数:版次: 1页数: 491印刷时间:开本: 32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562029281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中心是教育部所属的国家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其前身是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法律史研究所,创始人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张晋藩先生。现中心名誉主任为张晋藩先生,朱勇教授任主任,张中秋教授任常务副主任。中心现没有法制史、比较法史、法文化史三个研究室和资料室、网络室、办公室、信息交流部。
1985年以来,在张晋藩先生的带领下,中心(所)承担并完成数十项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发表了一大批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影响的研究成果,如《中国法制通史》(10卷本),其中获奖成果20余项。目前中心专职研究人员主持的各类在研项目18项,获得课题经费300余.万元,其中国家级重大项目有“清史-法律志”等。中心专职研究人员已出版学术著作100余部、教材30余部、工具书10余部,发表专业学术论文500余篇,其中在国外/境外发表论著20余篇(部)。
二十年来,中心的法律史学研究已形成鲜明特色,同时承担了博士后、博士(包括留学生)、硕士研究生以及本科生的教学和培养工作。中心始终以学术为己任,经常举办各种形式的学术活动,每年至少主办一次高水平的国际/国内会议。中心现有学长年刊、博士文丛和学术文库三个出版系列,并与国内外多家学术机构开展交流与合作。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中心将团结学界同仁,群策群力,努力将其建设成为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法律史学研究基地
内容简介
《学术年刊》是我国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中心创办、定期出版的学术刊物。它的出版将会给广大的法史学、法文化学、比较法学和法社会史学的研究工作者提供一个学术园地,以便交流心得、切磋学问、开拓新的研究领域,探究法制的发展规律。这对于提高法律史学的研究水平、传承良好的学风、扶植中青年新生力量将会有所裨益。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法制史学发展历程的反思和期望
中国法史学基础问题反思
中国法律史的学科史反思
论作为法律科学的中国法律史
外国法制史学科的历史及若干问题的思考
探索原创,深人民间,开创法史学新天地
关于法律史学科发展的一点想法
第二部分
法律思想的形成——面对古典的创造
中国法律史研究的可能前景:超越西方,回归本土?
传统中国律学论辩——兼论传统中国法学的难生
宋代“法官”、“司法”和“法理”考略——兼论宋代司法传统及其历史转型
循法与悖法的矛盾与妥协:酌于情法之平——关于中国传统司法审判特质的探析
神秘数字的法文化蕴涵
第三部分
学科体系、研究方法与文献利用——中国法律史研究突破路径之浅见
浅论中国法制史的综合研究方法
法史研究的学术功能
论法律史研究中的法理意义
想像中国的方法:法史研究之意义
法学史研究:以一项部门学史研究为例——关于“中国监狱学史”研究的若干历史理论问题
传统中国“法律人”的角色定位及功能分析
Some Examples of the Impact of the study of Legal History Dn Common Law,European Law,Chinese and Israel Law
第四部分
重视判例资料的深入研究——以南宋民事判词为例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中的刑罚原则与刑罚体系
新材料、新视野——敦煌吐鲁番文书与中国法律
史学研究
《顺治律》制定颁布时间考释
民国民法典的编订:政府与法律家的合作
我国选举制度的演进与滞碍
羌族家庭习惯法试析
川西与纳楼土司故地家法族规中的法文化——云南建水民族村寨调查之一
日本东京大学中国法制史资料藏书
中国法史研究在韩国的现状和展望
附录部分
张晋藩先生在“法律史学科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
闭幕式上的发言
法律史学科的宏观进展与微观深化——“法律史学科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综述
2005年法律史学科新进展张中秋
书摘插图
第一部分
中国法制史学发展历程的反思和期望
中国法制史是法学的基础学科,它阐明了法学各个分科历史发展的源流关系,因而较之法学分科的内容更加丰富。中国法制史又是历史学的一个分支,属专门史,因而较之一般的历史学尤为深邃。因此决定了研究中国法制史不仅需要文史哲方面的知识还需具备法学的功底,因而是一门艰深的学问。从古到今研究中国法制史的学者代有人出,相关的文献、著作汗牛充栋。
自汉以来正史中大多列有刑法志专章。《汉书刑法志》阐述的中国法律起源论,尽管不够科学,但对后世却有着深远的影响。而成书于唐代盛世的《晋书》刑法志,不仅记载了针对汉末律例杂乱无章所进行的带有总结性的立法工作,并且阐述了律学的成就,及其对立法、司法的重要指导作用。尤其是在论证“画一之法”与君主“临事以制”二者的关系上着墨颇多,反映了汉魏以来“法者,天子与天下共之”的理念。历代刑法志可以说基本上是一部集法制通史与断代法制史;法制史与法律思想史于一体的法律史学专著,可以说源远流长。由于中国古代“刑”与“法”通,所谓“刑,法也”,而在君主专制政体下又重刑轻民、重公权轻私权,因此无论是上溯法律的沿革,还是叙述本朝的立法过程,都以刑法为中心。这种将刑法史与法律史等同起来的叙史方式,无疑是不全面的,不符合中国法制历史的实际。历代刑法志的这个根本性缺陷,向我们提出了研究中国古代法律体系的课题。目前,我承担的编写《清史刑法志》的课题,便将“刑法志”改为“法律志”以更符合清朝法制历史的实际,并得到清史典志组专家们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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