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规范 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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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本社 编
出 版 社: 中国法制
出版时间: 2006-2-1字数: 10000版次: 1页数: 29印刷时间: 2006/02/01开本: 大32开印次: 1纸张: 胶版纸I S B N : 9787801827616包装: 平装目录
卫生部关于印发《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规范》的通知
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规范
卫生部关于印发《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
书摘插图
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工作,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保障食晶卫生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对具有特定规模的政治、经济、文化、体育及其他重大社会活动(以下简称重大活动)实施的专项食品卫生监督工作。
第三条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坚持预防为主、属地管理、分级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分为全程卫生监督和重点卫生监督两种方式。卫生行政部门依据重大活动具体内容,确定实施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的方式。
第五条重大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对重大活动食品卫生安全负责,主办单位与接待单位应按照本规范的要求,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工作。
第二章 工作程序与内容
第六条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于活动举办前二十日将以下相关信息及资料,通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登记备案:
(一)重大活动名称、举办时间、举办地点、参加人数;
(二)主办单位名称、联系人、通讯方式;
(三)接待单位名称、数量、地址、联系人及通讯方式;
(四)参与活动人员驻地分布和餐饮、住宿情况;
(五)供餐单位、供餐形式、供餐地点及重要宴会、旅游活动、重大活动期间指定或赞助食品等相关情况。
第七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重大活动相关信息及资料,开展以下工作:
(一)制定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工作预案,主要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工作任务、职责分工、监督监测计划及经费预算;
(二)制定重大活动食品污染及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