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过法官的岁月:一位高级法官办案后的思索

分类: 图书,法律,法律实务,司法实务,
作者: 于世平著
出 版 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7-9-1字数:版次: 1页数: 462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509300398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办案,可以说是古今中外所有法官的共有天职,但对于如何办案却因人而异,各有其独有的理念和不同的操作方法。本书根据作者长期的实际工作经验,对审判中的实务问题及审判管理作了详细的叙述和总结,并在书中加入了作者的办案随笔及作者访美杂感。该书对于从事法律工作的在职人员具有极好的参考作用,同时,本书也适合于法律实务爱好者阅读使用。
内容简介
非产权人翻建房屋后的法律归属是怎么判定的?无形资产产生和发展的客观条件是怎样的?处理储蓄纠纷案件应注意些什么?酿成宅基纠纷的原因何在?离婚父母为何拒养子女?哪些买卖是无效的?……本书汇集了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于世平在多年实际工作经验中所积累的经验文集百余篇,具体包括“审判实务问题研究”“办案随笔”“ 审判管理研究”及“访美杂感”四个部分,对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各种民事纠纷作出了详细的叙述和总结。本书适合从事法律工作的在职人员作为参考书使用。
作者简介
于世平: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1984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1998年毕业于南开大学经济学院,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000年至2001年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法学院做访问学者。1984年至2007年1月在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先后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并相继担任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常务副院长,一级高级法官。2007年1月调至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
目录
一、审判实务问题研究
(一)程序
法官如何办案——清、真、准、妥
人民法院诉讼案件的理性思考
诉讼调解问题的新探索
房屋案件的种类及其受理分工
论发回重审制度
如何处理离婚后成讼的原夫妻间的财产纠纷
第二审改判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处理程序
裁定撤诉后当事人又起诉法院应否受理?
对撤诉申请也要认真审查
公告送达方式探析
司法审查的基本含义
做好执行工作应当注意的几个基本问题
(二)实体
公产房屋的承租权和居住使用权辨析
如何判断房产“契证”的效力
论公民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法定依据
房地产“独家代理”若干问题的探讨
非产权人翻建房屋后的法律归属
对房屋附属设施归属争议的处理
“假离婚”案件的成因与对策
离婚案件夫妻财产问题的新情况及对策
如何解决离婚案件中的住房问题
分割夫妻财产应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权
浅析未成年人财产的特点及构成
无形资产的概念及其与有形资产的区分
无形资产的发展历史
无形资产产生和发展的客观条件
无形资产的构成要素
无形资产的主要特征
无形资产的主要分类
无形资产的价值
无形资产的保护
论知识产权案件的种类及其受理分工
作者不完全等于著作权人
如何判定剽窃、抄袭
丢失作品底稿的赔偿责任
侵权损害后果的类型划分及其实践意义
非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
死者名誉权问题初探
论公民隐私权的保护
典当案件漫谈
处理储蓄纠纷案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比较之异同
(三)其他
辨析法律条文含义八法
略论民法中的“视为条款”
“轮奸”犯罪定义新探
二、办案随笔
(一)程序
当事人负举证责任原因之概述
要全面看待起诉时的证据
有“证据”就准能打赢官司吗?
“不愿作证”浅析
未成年人证言的特点
打官司要选准被告
[被告]≠[被告人]
被告要正确行使反诉权
审案先要明确原告的诉讼请求
诉讼代理与实体代理的区别
民事案件与经济案件有何不同?
撤回起诉与撤回上诉有何不同
调解案件要注意实质审查
如何判定仲裁协议的有无
(二)实体
租房纠纷争议焦点何在
借用和租赁私产房屋的不同之处
乘人之危的换房行为无效
如何处理好相邻关系
酿成宅基纠纷的原因何在
在自家院内也不可随意挖沟
“养老付宅”的法律特征
订立婚约≠结婚登记
离婚夫妻财产分割的新情况
“买断工龄钱”是夫妻共有产吗?
离婚父母为何拒养子女?
赡养纠纷的新特点
养殖回购合同纠纷新特点
定金与预付款之比较
非所有人也可出卖他人财产
哪些买卖是无效的?
恶意串通的民事行为无效
借款帮工≠投资
人身权纠纷案的争议焦点何在
浅谈人身权与财产权
侵犯公民肖像权应承担民事责任
侵犯他人姓名权的几种类型
窗户坠落伤人谁负赔偿责任
故意扩大损失不予赔偿
施工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两牛相斗一亡 损失由谁承担
捡到的东西也不该归己所有
不当得利应退还
谈孳息的归属问题
小偷被打仍有权要求赔偿
简析三种诉讼时效的主要区别
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的几点不同
作品≠作品载体
尺度把牢莫伤无辜 作品近似未必剽窃
如何判定雕塑作品的创作与制作
怎样转载才算合法
(三)其他
谈判决书上“数字”的写法
“弹簧”执法为何屡禁不绝
法官的道德
给“门难进脸难看”诊脉
改进审判作风应在“实”上下功夫
违法者认“错”析
析上访者找“理儿”
申诉人心理状态剖析
三、审判管理研究
采取有效措施 确保司法公正
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建立法官考试晋升制度的思考
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新发展
从中外司法制度比较看我国司法体制改革中的有关问题
四、访美杂感
初识“伯克利”
出入美国的“门”
美国人的穿衣
美国人的吃饭
美国的交通
美国人的姓名
美国人的“生活空间”
美国人的“纸”
美国的残疾人
美国的“秩序”
美国大学的管理
美国的法学教育
参观中文图书馆
美国法律的几个基本问题
书摘插图
人民法院诉讼案件的理性思考
法官的天职是办案,从一定意义上说,案件是法官的工作对象。近年来,随着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日益健全,特别是加人世贸组织后带来的新影响,全国各级法院所受理的案件数量一直呈逐年
上升的趋势,其年收结案总数现在已达600多万件。天津市各级法院2003年的结案数也已近15万件。面对数量如此之多、争议内容极为复杂的诉讼案件,迫切急需法官们从理论与审判实务的结合上进行思考与研究,从中找出带有规律性的东西,这不仅可以提高办理案件的质量,而且还会产生积极的社会效果。
法院诉讼案件的特征
所谓法院审判的案件,它是指由人民法院法官依法审判的涉法事件。与公安、检察及国家行政执法等机关处理的案件相比,具有四个明显的特征:
一是处理的主体是法官,而不是检察官、警察或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根据《法官法》第2条的规定,法官是指依照法律行使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包括各级法院正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正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等。他们在参加合议庭或审判委员会裁决案件时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都具有独立性和中立性,都有一票表决权,而不是上下级的服从关系。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往往是下级服从上级,一般不实行表决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