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法学教材:法医学

分类: 图书,法律,高等法律教材教辅,司法制度,
作者: 闵银龙 主编
出 版 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7-2-1字数:版次: 1页数: 543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802266568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法医学是以医学、生物学、物理学、化学等自然学科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发展形成有独立理论体系和专门的检验技术的多学科性应用科学。它是法科学的支柱学科,法学与医学交叉的边缘学科。
本书旨在普及法医学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提高政法工作者对应用法医学的认识和基本能力。本书力求做到系统性、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通俗性,坚持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适用于各类法律专业学生作为教科书,亦可提供政法工作者、法医工作者学习、参考使用。
作者简介
闵银龙,教授、主任法医师。毕业于上海第一医学院医学专业、华东政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华东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司法鉴定中心主任、生命科技与法律研究所所长。从事《法医学》、《司法鉴定学》、《现场物证技术研究》等教学科研工作近三十年。在《法学》、《法医学杂志》、《刑侦研究》、《犯罪研究》、《国际东西方医学优秀成果经典》等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论文几十篇。主编《司法鉴定》、《法医学》、《经济案件司法鉴定》,副主编《新编法医学》、《犯罪研究新论》及参编多部专著与教材。长期从事司法鉴定检案实践,累计检案二万余例。兼任上海市人身伤害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上海法医学会理事(副秘书长)、上海市法院咨询专家、中国司法鉴定杂志社副理事长等。
目录
上篇
第一章概论
第二章法医学简史
第三章死亡与尸变征象
第四章生活反应
第五章机械性损伤
第六章机械性窒息
第七章高低温及化学性伤害
第八章电流伤害
第九章性与性犯罪问题
第十章毒物与中毒
第十一章性状遗传与鉴定
第十二章人体物质检验与鉴定
第十三章个人识别
第十四章亲子鉴定
第十五章猝死
第十六章尸体检验
下篇
第十七章法医学鉴定
第十八章伤残鉴定
第十九章医疗纠纷鉴定
第二十章司法精神病鉴定概论
第二十一章道路交通事故鉴定
第二十二章其他鉴定
附录
书摘插图
上篇
第一章概论
第一节法医学概念
一、法医学名称与定义
法医学(Forensic medicine)是继医学、法学问世后,为适应司法工作获取与认定证据、查清事实的需要而产生的。初时,主要对涉案的尸体、活体、痕迹物证进行简单的技术检验,在实践中逐步形成了检验理论和技术方法。
在古代,我国很早就开展司法科学技术检验,从现有资料看,法医学检验萌芽于先秦时期,发育成长于唐宋朝代,编纂出版了多种类型的检验书籍及专著。如:先秦时代的《法律问答》、《封诊式》,唐宋时期的《疑狱集》、《折狱龟鉴》、《验尸格目》、《检验正背人形图》、《棠阳比事》、《内恕录》,以及南宋提点刑狱官宋慈所著、出版于公元1247年,最著名的、被现代法医学家公认为世界第一部古代法医学经典著作的《洗冤集录》等等,但那时均未称法医学。直至十七世纪法医学名词才问世,十九世纪,《法医学》名称在国外渐趋统一,并于二十世纪初传人我国。清朝末期,国家派人留学,学习包括西医在内的西方科学。1909年翻译出版了外国的《实用法医学》,官方亦正式使用法医学名称,为查明死因,准予解剖尸体,并颁发了尸体解剖规则。而以现代医学的解剖学、病理学的理论与技术实施法医尸体解剖是我国古代法医学向现代法医学转化的标志。20世纪30年代,北平大学医学院首设法医学科,培养法医学教师及检验人员,还创建了法医研究所,50年代,现代法医学理论及应用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所以,我国古代法医学出现于先秦时期,鼎盛于宋朝,20世纪初向现代法医学转化。
现代法医学以医学、生物学及物理学、化学等自然科学为基础,研究与解决涉及法律的人身伤、亡、病、残、生理状态、个体认定及其他医学问题,为法律工作提供证据和资料的应用自然科学,是法学与医学交叉的边缘学科。在我国专业分类上,法医学既是医学的二类学科,又是法学二类学科司法鉴定学的骨干学科。法医学有独立的理论体系和专门的检验技术,有深厚的理论基础,特定的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明确的服务对象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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