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争议法律援助:城管

分类: 图书,家居/休闲游戏,法律自助,
作者: 梁彩虹 编
出 版 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6-10-1字数: 117000版次: 1页数: 207印刷时间: 2006/10/01开本: 大32开印次: 1纸张: 胶版纸I S B N : 9787802265196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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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提示:
1. 城管可以做出哪些行政处罚?具体的程序是怎样的?2.城管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合法程序是什么?3.怎样办理具体的行政许可事项?4.怎样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信访的渠道解决城管行政纠纷?如何获得行政赔偿?5.行政争议发生后,法律文书应该怎样写?
内容简介
本丛书具有如下鲜明特点:
轻松化解矛盾、维护您的权益——当发生行政争议您需要帮助时,本丛书能够让您在最短的时间内弄清法律的相关规定,知道通过哪些程序和途径、向哪些部门寻求帮助,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利益、减少损失,避免您因为疏忽或不了解法律而无端增加负担。
覆盖领域广泛、程序提示准确——丛书分为公安、工商、城管、土地房管、民政、税务、文教卫生、劳动和社会保障、城建、农业环保共计十册,以行政争议发生后的处理程序为主线,告诉您应该依次走哪些救济途径,申请文书应该怎么写,如欲进行行政诉讼应该告谁、去哪里告,之前应该注意收集保存哪些证据等等。
体例清晰了然、内容通俗易懂——紧贴您的需求,把法律的相关规定从繁冗的法律文本中提炼出来,组合成流程和步骤,告诉您在与行政机关发生争议后应当如何一步步应对,为您省事、省力、省钱。
当发生行政争议您需要帮助时,本书以行政争议发生后的处理程序为主线,告诉您应该依次走哪些救济途径,申请文书应该怎么写,如欲进行行政诉讼应该告谁、去哪里告,之前应该注意收集保存哪些证据等等。让您在最短的时间内弄清法律的相关规定,知道通过哪些程序和途径、向哪些部门寻求帮助,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利益、减少损失,避免您因为疏忽或不了解法律而无端增加负担。
目录
一、什么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
1. 什么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 什么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综合执法的内容是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做?
3. 什么是城市管理?
4.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职责是什么?
5. 什么是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6. 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实施情况如何?
7.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执法主体及其法律地位是什么?
8. 城管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与其他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关系如何?
9. 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与其他部门制定的单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职权间的法律关系如何?
二、在城管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1. 城管可以做出的行政处罚有哪些种类?
2. 城管可以对哪些行为做出行政处罚?
3. 哪些机关可以行使有关城管方面的处罚权?
4. 协管员可以作出罚款决定吗?街道一级的城管行政执法机构有没有行政处罚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与“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都有行政处罚权吗?
5. 城管行政执法机关如何确立管辖范围?如果城管执法人员越权管辖应该怎么办?
6. 城管行政执法机关实施合法的行政处罚应遵循哪些程序?
7. 什么是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城管执法人员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和具体程序是什么?
8. 什么是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城管执法人员怎样具体适用一般程序?
9. 什么是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城管执法人员怎样具体适用听证程序?
10. 在城管行政执法人员做出处罚时,被处罚人可以享有哪些权利?被处罚人的权利被剥夺了应该怎么办?
11. 如果城管行政执法人员做出处罚时,不出示罚款收据、没收财物单据怎么办?
12. 做出行政处罚的城管行政执法机关能否直接收缴罚款?如果城管行政执法机关自行直接收缴罚款,被处罚人应该怎么办?
13. 被处罚人应当如何缴纳罚款?有哪些缴纳罚款的方式?
……
三、在城管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四、在城管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五、应当如何通过行政复议解决与城管之间的行政纠纷
六、应当如何通过行政诉讼解决与城管之间的行政纠纷
七、应当如何通过行政赔偿程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八、应当如何通过信访解决与城管的行政纠纷
九、法律文书写作
十、常用法律法规和流程图
书摘插图
一、什么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
2. 什么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综合执法的内容是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做?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即相对集中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是指将与城市管理的若干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集中起来,交由一个行政机关统一行使。解决与城市人民群众生活、工作密切相关,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如城市的垃圾污染、市区的环境污染、城市违法建筑、交通秩序、户外广告管理等问题。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能直接针对困扰政府的“热点”和“难点”,城市综合执法相对于专业执法、部门执法具有独特的优势,能有效地克服部门之间的职权交叉和扯皮现象,解决管理中的交叉点和空白点,避免多头管理,重复执法,或无人管理的现象,改变执法力量分散、职责不明确的弊端,做到队伍统一、力量集中、职责明确。对各种违法行为能一次性作出执法处理,不留隐患,消除了所有即时的危险陛。同时又能体现“一警多能”和“一队多能”的行政效率原则,使城市管理的社会效益最大化和最优化。
沂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经济成分多元化,经营形式多元化,经济利益多元化,也产生了违法主体多元化,违法行为复杂化。而这种违法违章行为往往不是单一的问题,而是综合性的问题,涉及到多个部门和领域,往往需要多个部门协调才能解决。而目前的城市管理体制是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面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城市综合病”,会出现其职能不明或内容不全的现象,可管、可不管、有利争着管、无利推开不管的现象。这种现象得不到有效的解决显然会影响经济的发展。城市一处违法行为往往涉及多部法律法规,多个执法主体,多支执法队伍,造成了“一个部门管不了,多个部门管不好”的局面。使政府投入的大量人财物力,消耗在无休止的突击性整治活动中,城市面貌却长期处于“脏乱——整治——再脏乱——再整治”的怪圈中。这种现象的存在,迫切要求城市管理从条条管理走向综合管理,部门执法转向综合执法,营造出一个公开、公正、公平的法制环境,创造一个高效、廉洁、优质的政府环境,进而打造出优美、舒适、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的品位和形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