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商事审判

分类: 图书,法律,法律实务,司法实务,
作者: 龙光伟 主编
出 版 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6-12-1字数:版次: 1页数: 373印刷时间:开本: 大32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802266582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本书是南山区人民法院在理论上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的表现。其创刊号设涉港澳商事审判专题、公司法专题、保险法专题、域外司法、诉讼程序专题和典型案例等栏目,是该院近年来在这些方面探索的有益总结。该书以年刊的形式,拟每年出一卷。向全国基层法院和法学院同仁征稿,期望通过学术与实务的协力,共同推动中国法学的发展、法制的建设和法治的完善。本书为2006年卷。
作者简介
龙光伟,男,1962年生,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三级高级法官。湖北财经学院法律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国际刑法学会中国分会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历任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刑庭副庭长、刑庭庭长、办公室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长期从事审判工作。富有审判实践经验。
目录
卷首语
涉港澳商事审判专题
大陆与港澳公司出资制度比较研究
公司法专题
公司僵局司法强制解散程序初探
浅论股东知情权的司法救济
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之法律地位研究
略论股东代表诉讼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与效力
论控制股东的诚信义务与法律责任
论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
浅谈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限制
保险法专题
保证保险合同法律问题探析——以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合同为例
审理保险合同案件过程中几个问题的研究
改革研究
现代司法理念与我国司法辅助人员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兼论基层人民法院工作群体的分流与重组
域外司法
美国法院如何努力提高审判效率
诉讼程序专题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关于落实民商事案件调解工作的暂行办法(建议稿)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审理民商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庭审规范(建议稿)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审理民商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庭审规范(建议稿)
民事案件庭审规范起草说明
对一审民商事案件诉讼费收费标准的思考
构建基层法院民商事案件鉴定(评估)的风险机制——当前民商事案件鉴定现状的理性思考
关于民事诉讼中被告滥用管辖异议权现状之分析及解决建议
南山法院构建以“四位一体”为主要内容的新型民商事案件调解机制探析
典型案例
原告黄某诉被告章某、戴某和深圳市某机床有限公司知情权纠纷案
原告谭余某、谭德某诉被告王某、第三人深圳市某某自动化有限公司股东权纠纷案
原告李某某诉被告深圳市某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请求权案
原告纪某诉被告章某股权转让纠纷案
原告某电子设备公司诉被告深圳市某电子公司、东莞市某电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以及如何承担法律责任
原告成某、冯某诉被告深圳市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旅游合同纠纷案
原告王某某诉被告湛江某建筑公司票据交付请求权纠纷案——对一起票据纠纷案件的法律分析
书摘插图
五、出资缴纳
出资缴纳制度涉及的是股东在公司设立时缴纳一部分出资,而后再分期缴纳剩余资本;还是在设立时一次全额缴纳公司在章程中所确定的注册资本的问题。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可分为三种模式:法定资本制、授权资本制和折衷资本制。法定资本制一般要求在公司设立时一次性全额缴纳注册资本。授权资本制不要求在设立时一次性全额缴纳,而后允许董事会根据商业判断规则随时要求股东缴纳。折衷资本制是两者的综合产物,但要求股东在设立时所认购的资本额不得低于法定最低资本限额,并且董事会应在确定的B,-t间内要求股东将所认购的尚未缴纳的资本向公司缴纳。
(一)大陆
在大陆,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但规定了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
低于注册资本的30%。对于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的,基本上与有限责任公司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