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法律写作(B1)

分类: 图书,法律,高等法律教材教辅,其他,
作者: 林燕军 等编著
出 版 社: 中山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7-10-1字数:版次: 1页数: 247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306029256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这是一本民用法律文书写作教材。
本书共17章,内容包括绪论、起诉状、答辩状、民事再审申请书和申诉书、撤诉状、裁判文书、诉讼申请书、非诉讼申请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合同文书、其他常用法律文书等。书中结合具体案例,对在法律事务中常用文书的格式、内容及写作注意事项作了简洁、通俗的阐述与分析。
本书的特点是注重合法性、实践性和新颖性。合法性是实用法律写作的基本属性,作者在文书的形式、内容和语言运用上力求符合法律的规定。实践性一方面体现在本书中的大部分例文都直接取材于真实案件,具有很强的直观性和可模仿性;另一方面除反映实用法律写作的基本规律外,还介绍了文书使用可能涉及到的基本程序和实体问题,为实际操作提供了极大方便。新颖性是指本书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针对各种常用的法律文书制作了格式和范例,推陈出新;同时,本书的案例资料多取材于近年来发生的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事件,具有很强的时代气息。
本书适合高等院校法学类及相关专业作写作课的教材或辅导用书,也适合高职高专、中专、企业作为教学或培训用书;对司法工作者、法律爱好者也是一本理想的案头工具书。
目录
总序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实用法律写作的概念与分类
第二节 实用法律写作的特性
第三节 这〔产用法律写作的目的与作用
第四节 实用法律写作的基本要求
写作训练
第二章 起诉状
第一节 民事起诉状
第二节 反诉状
第三节 行政起诉状
第四节 刑事自诉状
第五节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写作训练
第三章 答辩状
第一节 民事答辩状
第二节 行政答辩状
第三节 刑事答辩状
写作训练
第四章 上诉状
第一节 民事诉状
第二节 行政上诉状
第三节 刑事上诉状
写作训练
第五章 申诉文书
第六章 撤诉状
第七章 法庭辩论文书
第八章 裁判文书
第九章 诉讼申请书(上)
第十章 诉讼申请书(下)
第十一章 非诉讼申请书
第十二章 公证文书
第十三章 仲裁文书
第十四章 合同概述
第十五章 典型合同(上)
第十六章 典型合同(下)
第十七章 其他常用法律文书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书摘插图
第一章 绪 论
第一节 实用法律写作的概念与分类
一、实用法律写作的概念
实用法律写作的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由于法律写作本身就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现实意义,因此广义的实用法律写作外延极广,可以说一切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文书写作都在此列,包括国家有关机关依职权制定的各类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司法机关处理诉讼事务而制作的司法文书;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文书;公证机关、仲裁机构等办理法律事务中产生的法律文书;公民、法人及其代理律师在参与各项法律活动中制作和使用的法律文书。考虑到本书旨在为广大公民、法律爱好者(初学者)处理Et常法律事务时,提供所需的文书范本以及必要的写作指引,我们将狭义的实用法律写作的概念定义为:公民(自然人)、法人或有关机构在从事与法律相关的事务中,为明确当事人双方、多方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各自合法权益的实现,依据法律法规制作、使用的各类法律文书。为了突出本书的实用性特征,加之本书篇幅所限,编者决定将在法律文书中占有重要地位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文书删除。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大部分文书专业性很强,适用范围很窄,普通公民使用的机会很少,即使是用到此类文书,也因其已经标准化、格式化,只须按照提示填写即可。
实用法律写作的含义,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一是实用法律写作的主体。实用法律写作的主体主要包括行使国家司法权力的各级国家机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为履行他们的职责必须制作和使用法律文书;法律授权的专门组织,如仲裁委员会、公证机构等;以及参与到各类诉讼或非诉讼活动中去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代理人。
二是实用法律写作的使用范围。实用法律写作主要适用于各类诉讼或非诉讼法律活动。所谓诉讼是指在国家司法机构的主持下,依照法定程序,查明案件事实真相,从而解决当事人争议事项的活动,具体有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所谓非诉讼法律活动是指诉讼活动以外的,须依法制作各类法律文书的事务总和,如合同、仲裁、公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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