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实务

分类: 图书,经济,经济法 ,税法,
作者: 郭沫荣 主编
出 版 社: 中国市场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3-1字数: 450000版次: 1页数: 277印刷时间: 2008/03/01开本: 16开印次: 1纸张: 胶版纸I S B N : 9787509202784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本书与中国税务出版社《企业所得税申报审核指南》、《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法规指南》和中国市场出版社出版的《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实务》是四位一体的姊妹篇。 在篇章结构上,本书由鉴证总则、鉴证方法和程序、鉴证实务、鉴证报告等四部分组成,以鉴证实务为重点。对相关鉴证事项的鉴证依据、鉴证标准、鉴证方法、鉴证程序、鉴证说明等内容作了详细说明。另外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鉴证有关的知识作了必要的补充说明。
本书与中国税务出版社《企业所得税申报审核指南》、《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法规指南》和中国市场出版社出版的《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实务》是四位一体的姊妹篇。
作者简介
淳沫荣,
现任: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常务理事北京市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税务出版社特约著作人中税协中税远程教育网校首席专家团成员北京洪海明珠税务师事务有限公司董事长云南春城司法鉴定中心税务司法鉴定首席鉴定人。
曾多年从事商业企业会计、统计工作和经济体制改革政策研究工作;在税务机关从事税收政策管理工作及涉税鉴证、涉税服务、税务司法鉴定,税收应用科学技术研究工作。
1.税务顾问。担任过工商业、金融保险业、房地产开发业、物流业、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等多家大型企业集团的税务顾问。
2.涉税鉴证。自1996年以来,以主审和总审的身份,对多家企业进行了企业所得税专项审计、清税审计和纳税评估。
3.司法鉴定。自2004年以来,接受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和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以第一鉴定人的身份,经办多个税务司法鉴定项目。
4.税务讲座。自2000年至今,担任中税协中税远程教育网校和多家培训机构的主讲老师。
5.著作。2002年-2007年,在中国税务出版社出版《中华人民共和税收法规系列丛书》,包括法规指南版、申报实务操作版、行业版和专题版等四个部分。并在中国市场出版社出版《中国注册税务师鉴证实务》教程系列丛书。
6.数据库。2000年至今,开发研制了《地区税收应用分类检索系统》,依据有关省市的法规文件分类整理编辑,建立了各税种分行业的法规分类数据库。
7.经营管理。主管的北京洪海明珠税务师事务有限公司在2003-2006年四个年度被连续评为北京市先进税务师事务所。
8.税收应用科学技术研究。主要开展税收应用课题研发,税收应用技术咨询、疑难税收事项承办、税收数据内容开发、税收信息产品开发制作等业务。
目录
第一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业务概论
第一节汇算清缴鉴证的目的
1.1起草鉴证准则指南的原则
1.2鉴证准则指南的结构
1.3起草指南的方法程序
1.4需要进一步完善的问题
第二节汇算清缴鉴证的内涵
2.1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
2.2注册税务师鉴证业务及差异分析
2.3所得税汇算鉴证定义及含义
2.4所得税汇算鉴证与代理申报业务的区别
第三节汇算清缴鉴证的目标
3.1汇算清缴鉴证真实性
3.2汇算清缴鉴证合法性
3.3汇算清缴鉴证合理性
第四节汇算清缴鉴证的范围
4.1证据的范围
4.2主体的范围
第二章鉴证方法和程序
第一节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的准备工作要求
1.1 了解业务环境和承接条件的规定
1.2业务环境具体内容的说明
1.3承接条件内容的说明
1.3.1属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项目
1.3.2税务师事务所符合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等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
1.3.3税务师事务所能够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以支持其结论
1.3.4注册税务师的结论以书面报告形式表述,且表述形式与鉴证要求相适应
1.3.5计划承揽的鉴证业务具有合理的目的
1.4与委托人协商签订涉税鉴证业务约定书。
第二节汇算清缴鉴证业务的鉴证对象
2.1鉴证对象和鉴证对象信息的规定
2.2鉴证对象内容的含义
2.3鉴证对象信息的含义
第三节汇算清缴鉴证的评价标准
3.1鉴证评价标准的规定
3.2鉴证评价标准的分类
3.2.1正式标准和非正式标准
3.2.2定性标准和定量标准
3.2.3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的定性标准和定量标准
3.3运用标准特征对鉴证标准的适用性进行评价
3.3.1注册会计师鉴证标准的特征
3.3.2 注册税务师鉴证准则与注册会计师鉴证准则关于标准特征的不同
3.3.3 注册税务师标准特征的内容和适用要求与注册会计师鉴证准则不同
3.4法定鉴证标准与其他鉴证标准的选择次序
第四节汇算清缴鉴证的证据
4.1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证据的规定
4.2职业怀疑态度
4.3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证据
4.3.1鉴证证据的定义和分类
4.3.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鉴证证据
4.4重要性原则和法定性原则
4.4.1审计重要性的含义
4.4.2汇算清缴鉴证重要性的含义
4.4.3重要性原则和法定性原则的选定次序
4.5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
4.5.1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
4.5.2汇算清缴鉴证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
4.6汇算清缴证据的获取及可靠性
4.7执行鉴证业务的程序选择
4.7.1 内部控制的调查与初步评价
4.7.2内部控制的符合性测试
4.7.3实质性测试
4.7.4汇算清缴鉴证业务的程序选择
4.7.5实质性测试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4.8收集、评价鉴证证据
4.8.1鉴证证据的收集
4.8.2鉴证证据的评价第三章 收入鉴证实务
第四章 扣除项目鉴证实务
第五章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事项鉴证实务
第六章 纳税调整事项鉴证实务
第七章 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鉴证实务
第八章 工作底稿和鉴证报告
附件
书摘插图
第一章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业务概论
第一节 汇算清缴鉴证的目的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2007年12月26日发布的《指南》(以下简称《汇算清缴准则指南》)指出,制定《汇算清缴准则》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对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1)《汇算清缴准则》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事项的鉴证规范;
(2)企业财产损失的税收扣除项目鉴证,不适用《汇算清缴准则》;
(3)注册税务师执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事项鉴证,应执行《汇算清缴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财会[2006]4号)第五条规定:“鉴证业务是指注册会计师对鉴证对象信息提出结论,以增强除责任方之外的预期使用者对鉴证对象信息信任程度的业务。”
对比两个概念,不难看出中国注册税务师纳税鉴证的目的与中国注册会计师的鉴证目的是不同的。涉税鉴证的目的,是为证实有关征收缴纳事项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提供证明;而注册会计师鉴证的目的,是增强除责任方之外的预期使用者对鉴证对象信息信任程度。
目的的差异就决定了目标和范围也存在差异。
纳税鉴证不能以增强鉴证报告使用者的信任为目的,而是以证实汇算清缴事项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提供证明为目的。只要对鉴证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能够作为证据,起到证明作用,就达到了鉴证目的。至于是否增强了使用者的信任,不是涉税鉴证所追求的目标。
国家税务总局在2007年2月发布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试行)》(国税发2007]10号)(以下简称《汇算清缴业务准则》)和《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业务准则(试行)》(国税发[2007]9号)(以下简称《损失业务准则》)。
为了帮助广大注册税务师正确理解、深入掌握注册税务师执业准则,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在注册税务师执业准则的框架下,制定了《汇算清缴业务准则》指南和《损失业务准则》指南。
1.1 起草鉴证准则指南的原则
在起草过程中,我们遵循以下原则:
(1)创建独立的鉴证体系。
新准则总体上已经具备了独立鉴证体系的基本框架,指南在准则的基础上,从理论、程序和实务等方面做出进一步引申,对工作底稿和鉴证报告编写说明涉及了全新的体系。
改变过去会计年度审计+纳税调整的模式。旧模式下,依靠一套会计报表年审工作底稿出具两个鉴证报告,造成的涉税鉴证有关证据严重不足,又不利于控制风险和鉴证质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