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原理

分类: 图书,法律,高等法律教材教辅,宪法、行政法,
作者: 刘志坚才
出 版 社: 兰州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1998-12-1字数:版次: 1页数: 433印刷时间:开本: 32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311014254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一、本书是适应法律系行政法学教学的需要而编写的一部阐释行政法的基础理论和一般原理的专业著作。它既可用作法律专业本专科生、研究生的行政法学试用教材,也可用于国家公务员的行政法知识的培训教育.
二、本书在阐释行政法一般原理的同时,对有关的学术理论问题和行政法制建设过程中所存在的一些实务性问题也进行了必要的探讨。因水平所限,在内容上难免存在某些不当或错误之处,请专家、学者和读者提出意见,批评指正,以便进行修正。 三、本书在编写过程中,学习和参考了书中所引用到的有关行政法论著,得到了兰州大学科研处、法律系、出版社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谨表谢意。
四、本书在论述有关问题时所依据或引用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是1998年9月30日以前的规定。在此日期之后,如果对本书中所述及的有关问题有了新的立法文件或新的法律规定,应以新的立法文件或新的法律规定为准。
目录
第一编行政法导论
第一章行政法概述
第一节行政法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行政法的地位和作用
第三节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行政法的历史发展
第一节古代政治社会的行政法
第二节西方国家行政法的历史发展
第三节 中国社会主义行政法的历史发展
第三章行政法律渊源
第一节行政法律渊源的概念
第二节行政法律渊源的种类
第三节行政法律规范的冲突
第四章行政法律关系
第一节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
第二节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
第三节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化
第二编行政主体法
第五章行政主体法概述
第一节行政主体的概念
第二节行政主体法的特征
第三节行政主体法的基本内容
第六章行政主体的分类
第一节职权行政主体和授权行政主体
第二节外部行政主体和内部行政主体
第三节中国行政主体和地方行政主体
第四节一般权限行政主体和部门权限行政主体
第五节合议制行政主体和首长制行政主体
第七章行政主体的职权.
第一节行政主体职权的概念
第二节行政主体职权的内容
第三节行政主体职权的转移
第八章行政主体资格
第一节行政主体资格的概念
第二节行政主体资格的取得
第三节行政主体资格的变化和认定
第三编 国家公务员法
第九章公务员法概述
第一节公务员的概念
第二节公务员法的基本内容
第三节公务员法的历史发展
第十章公务员职位分类
第一节公务员职位分类的概念
第二节西方国家公务员的职位分类
第三节我国公务员的职位分类
第十一章行政职务关系
第一节行政职务关系的概念
第二节行政职务关系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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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公务员管理制度(一)
第十三章公务员管理制度(二)
第上编行政行为法
第十四章行政行为法的概念、
第十五章行政行为的分类
第十六章行政行为的效力
第十七章行政行为的改变
第十八章行政立法行为
第十九章行政执法行为(一)
第二十章行政执法行为(二)
第二十一章行政司法行为
第二十二章行政合同行为
第五编行政程序法
第二十三章行政程序概述
第二十四章行政程序法概述
第二十五章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度
第六编行政责任法
第二十六章行政责任概述
第二十七章行政赔偿制度
第二十七章行政追偿制度
第七编行政监督法
第二十九章行政监督法概述
第三十章行政监督原理概述
第三十一章行政执法监督
第三十二章行政监察监督
第三十三章行政审计监督
书摘插图
第一编 行政法导论
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
第一节 行政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行政的涵义
行政法,顾名思义是关于行政之法。因而要正确认识行政法,不能不首先了解行政的涵义。“行政”一词源出拉丁文Administiare,英文为Administration,其涵义可译为“行政”、“管理”、“政府”、“执行”等。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在中外学术论著中,人们对行政所作的解释或所下的定义颇多分歧,观点多达数十种。但在日常社会生活中人们大致主要在以下两种意义上使用行政一词:一是泛指各类社会组织对其内部机构、工作人员以及财物等所进行的组织与管理的活动。二是特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活动,人们常说的“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等之中的“行政”即是从这种意义而言的。
我们认为,行政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人们可以从不同视角对其进行不同的解说。但行政法和行政法学上所说的行政应当有其确定的涵义,否则就会在学术理论研究及行政法制实践中产生诸多不如人意的问题。根据人们在行政法学上对行政的通常认识和理解,我们可将行政定义为:国家行政主体行使国家行政权,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活动。它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一)行政是国家行政主体的活动。这即意味着实施行政的主体只能是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可以佮行政活动的组织,除此之外的其他任何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均不能成为实施行政活动的主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