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发布《保健食品命名规定(试行)》,要求保健品的名称要由品牌名、通用名、属性名三部分组成,配方原料相同的多个保健食品,在命名时应当采用同一品牌名和通用名
春天已在不知不觉间来临,虽然说春天,但在季节过渡的时候,皮肤也会有点干燥感,各位爱美的女士们,上班前化了妆,到了下午很快就会因皮肤干燥而脱妆,此时,怎么办呢?
防晒霜一直备受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的重视,这是为什么呢?因为防晒措施针对的是我们身体最大的器官——皮肤。在过去几年皮肤癌的发病率居高不下,不管是欧美还是国内对于防晒产品的管理相
近日,国家卫生部和国家内贸局发布了《关于加强美容服务管理的通知》,明确指出生活美容和医疗美容是两类性质不同的美容,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美容店不能开展医疗美容服务项目,包括双眼皮形成术、假体植入术、药
《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于2008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各位闺蜜可以阅读下面的规定全文。各位闺蜜也可以解读解读这个新规定啊,有新发现就回复上来啊,这里是三个比较重要的点: 1、化妆品标识未标
近日由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按照卫生部发布的2007年版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要求,今年起化妆品标签说明书实施标注中文成分说明,这也意味着,补水因子、活肤成分等听起来让人一头雾水的名词都
今天是国庆黄金周第一天,又有不少人在盘算着利用长假来一次出境游。和国内旅游不同,出境游在携带现金、购物、纳税等方面都有特别的规定。为让您“开心出游,尽兴而归”,在采访杭州海关有关人士后,我们将这些值得
据《信息时报》报道,国家质检总局出台《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自明年9月1日起施行。 新版《规定》有两点最受关注,一是要求化妆品标识要标注全成分表;二是把牙
消炎、杀菌、去痘……这些暗示医疗作用的语言,今后将禁止出现在化妆品标识上。记者昨日从市质监局获悉,国家质检总局已颁布《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将于明年9月1日起施行。 《化妆品标识管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正式颁布《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明确化妆品要标注全成分,不得标注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等内容。同时颁布的还有《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两规定均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届时原国家技术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