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促销赠品看似精美 实则可能暗藏“杀”机
看似包装精美的化妆品,仔细一瞧,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竟无法辨认。济南市消费者协会连续收到3起涉及化妆品“赠品”质量的投诉。冯京凯秘书长提醒消费者,试用或使用此类商品要注意审查有关标记,不要贪图便宜,伤害自己。

随着季节的变化,化妆品的销售也异常增加,并成为各大商场、超市促销的高峰期,而以赠品促进销售的方式受到消费者,尤其是女性消费者的欢迎。然而,赠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也渐渐暴露出问题,成为消费者投诉的新热点。李女士到一商场购物,看到化妆品柜台上,又一品牌的化妆品正在搞促销,于是,就买了一套回家。没想到,她在使用了随化妆品赠送的面霜后,皮肤开始发痒,还出现一些小红点。于是,赶紧到宿舍附近的美容院进行咨询,一位美容师介绍说,这是使用化妆品过敏引起皮肤问题。李女士很疑惑,她之前使用过同品牌化妆品并没有什么问题。回家再一看赠品,根本没有标注生产日期,李女士怀疑使用了过期产品。
随后,走访济南市区多家化妆品销售店发现,不少化妆品小样的生产日期无法辨认,除了瓶子印有产品名称、含量、公司名称外,没有其它信息。一家化妆品专卖店的导购员介绍:“赠品一般容量都很小,你就赶快打开用得了。要是变成膏状或变色长毛就扔掉算了!”在某商店,询问销售人员,“为什莫没有生产厂家的标注?”“实际上,有关法规只对销售的化妆品要求必须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而赠品属于非卖品,并没有明确的要求。”某化妆品品牌的销售人员随口答道。
消协人士指出,“非卖品”和“卖品”只是商家的说法,只要产品一进入市场,就须遵守国家的规定,这种所谓的“赠品”如出现质量问题,给消费者身体健康带来严重后果的,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同时,针对此类投诉,冯京凯秘书长提醒消费者,试用或使用此类商品要注意审查有关标记,不要贪图便宜,伤害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