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The City 在美国,起码是美国东北部,The City在一定程度上由泛指的词汇变成了专一的指称.套用Qian的名言:"美国这地方,也就纽约能住."我和赵枫曾半赌气的瞎解释:大概是因为美国人
一个丁香般的女孩子手里擎着一个轻舞摇曳的红气球,伴着了灵动的音乐,气球和女孩子跳跃着穿过一幢幢花木掩映的欧式建筑,一道道日光斑驳的悠远古墙,一棵棵婆娑摇曳的参天古树,绕过蜿蜒曲折的上坡下坡路,气球不见
每年的新年伊始都会作一次旅行,去年是Melboure,今年是London。 欧洲一直都在飞,伦敦也是,已经是非常熟悉的城市了却还是可以带来惊喜。正所谓完美的旅行关乎的是天气和游伴,所幸天气晴好阳光
我生活在北京,这座城市太大,-那种感觉就像你的卧室有体育场那样大,那样高,你与城市那样疏远不能亲近。这座城市太忙碌,感觉像脚下就是跑步机,永远停不下来o这座城市太拥挤,感觉每一天都在搭乘春节回家的火车
我的白天是你的黑夜 她到Pittsfield的第一天就把MSN ID改成了:我的白天是你的黑夜。三个月后她对我说:距离真的是很可怕,你知道吗,我现在每天最想看到的是你,而不是我老公。那时是中午,我正在
人的潜意识中也许一直是在渴望有现成的道路可循,总是希望有他人指引,害怕自己另辟蹊径,也害怕自己去做决定。直到真正的迷失,如坠五里雾中,才会努力去辨认道路的方向,也去辨认自己心灵的方向。 *******
四个月前的Pittsfield在我脑中是灰色的,然后,便象是被人一笔一笔涂上了色彩的印象画,一天天鲜亮起来。 Pittsfield地处山区,离我们住处半小时车程的Greylock Mountain便是
我穿上一身闲衣服,套上平底鞋,拎了那双脚后跟快磨穿的皮鞋,去村口修鞋档补鞋。村口商业大街上一共有三家修鞋档,他们不在一起,但相离不远。我偶尔也试试别家,只是在那对浙江夫妻没有出现而我又比较急的时候。他
如果说,一个城市因为某个人而生动的话,那这个城市,一定是深圳。这个“生活在别处的人”的移民城市。 每次坐着公车,脑海里都会忽的闪现那个城市的只字片段,“地王大厦”“南澳”“滨海大道”……
在携程上浮沉了好一段时间,终于在1月25日带着攻略和无限的向往开始了云南之旅。游程中感触多多,可是回来之后一直懒得动笔,现记下流水供参考,有兴趣的可以EMAIL给我,共同探讨。 这次由于天气寒冷,中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