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新罗兑现旅游奖励资金

王朝旅游·作者佚名  2009-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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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罗区依据《关于印发〈新罗区旅游产业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严格审核,对全区21家旅行社中的5家旅行社兑现了2008年度旅游地接业务奖金,并对创新品牌、争先创优的4家旅游企业给予奖励。

去年以来,为适应旅游业发展的新形势,新罗区把旅游业作为重要的产业和经济增长点进行精心培育,以实施旅游重点工程为抓手,相继出台了《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印发〈新罗区旅游产业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每年划拨100万元旅游产业发展资金,实行财政专户储存,用于奖励辖区旅行社地接、景区创建品牌、酒店提档升级、旅游企业争先创优、重点项目建设扶持、旅游商品研发、开展宣传促销等相关工作。

在一系列扶持政策的指引下,2008年龙硿洞景区通过国家4A复评、获得“省级文明风景区先进单位”称号;中元大酒店、山水大酒店获得“福建省‘巾帼文明岗’”称号;恒宝大酒店获得“金叶级‘绿色旅游饭店’”称号。(马莹颖施金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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