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旅游质监所查处非法经营的旅行社

王朝旅游·作者佚名  2009-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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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下午,福州市旅游质量监督所查处了一家无证照非法经营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办事处”,暂扣了电脑、传真机和部分材料。这个“办事处”面临最高5万元的行政处罚。

18日下午,福州市旅游质量监督所根据市民举报,前往六一北路晋安花园一楼某室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这是一家打着旅行社办事处招牌的无证无照的“黑社”。

记者在现场看到,这个“办事处”的办公桌上放着许多景点和线路介绍资料,在一些笔记本中还记载了游客到达的景点、机票张数等。

据福州市旅游质量监督所副所长翁伟华介绍,这家“黑社”主要经营福州赴黄山的旅游业务。“办事处”负责人胡某某称,他是受黄山中海假日旅行社委托,2007年在福州成立“旅行社办事处”,开展相关旅游业务的。

翁伟华说,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旅行社不得在异地设立办事处,如经营旅游业务,须具备一定资质且必须到当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证照取得经营许可证。(祁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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