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万元寻求最佳创意的旅游商品

王朝旅游·作者佚名  2009-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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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三明市举办旅游商品设计大赛活动,面向国内外征集三明旅游商品参赛作品,寻求最佳创意的旅游商品。

本次大赛由三明市人民政府、福建省旅游商品同业协会联合举办,旨在进一步加快三明旅游商品研发步伐,设计、征集和生产一批具有三明特色的旅游商品,提高旅游购物在旅游收入中的比重,繁荣三明旅游购物市场。

参赛对象面向社会各界,凡热心三明市旅游商品设计、生产、销售等工作的市内外单位和个人均可报名参加。参赛作品分为四类,可以是创意类旅游商品,也可以是结合三明旅游目的地开发的具有纪念意义的观光纪念品,或者是反映三明文化底蕴和地方特色的工艺品,还可以是具有三明特色的文物复制品、民间艺术品、民俗用品、书画、邮册等文化艺术品。参赛作品可以是已投入生产的产品,也可以是设计模型、样品。

为调动设计者积极性, 大赛作品将设金奖1名(奖金10000元)、银奖3名(奖金各5000元)、铜奖6名(奖金各30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各1000元)。获奖作品将获得以“三明市人民政府、福建省旅游商品同业协会”名义颁发的奖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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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旅游商品设计大赛活动方案

一、大赛目的

坚持“政府搭台、市场主导、企业运作、社会参与”的指导思想,按照突出艺术性、实用性、创新性、纪念性的原则,立足宣传三明的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加快三明旅游商品研发步伐,设计、征集和生产一批具有三明特色的旅游商品,提高旅游购物在旅游收入中的比重,繁荣三明旅游购物市场。

二、参赛对象:参赛作品面向社会各界征集,凡热心三明市旅游商品设计、生产、销售等工作的市内外单位和个人均可报名参加。

三、参赛作品分类

1、观光纪念品:结合三明旅游目的地(包括景区景点、城市特色等)开发的具有纪念意义的作品。

2、工艺美术品:反映三明文化底蕴和地方特色的工艺品,包括日用工艺品和陈列工艺品。

3、文化艺术品:具有三明特色的文物复制品、民间艺术品、民俗用品、书画、邮册等。

4、其他创意类旅游用品。

四、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可以是已投入生产的产品,也可以是设计模型、样品,所有设计类作品须打印高清晰度样稿纸(A4纸)一份,并提供详尽的文字说明。

2、参赛者或单位要保证参赛作品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设计费、模型、样品及作品制作费用均由参赛者自行负担。

4、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属于参赛者,参赛获奖作品由大赛组委会留存,其他参赛作品在大赛展示后,退还参赛者。

五、参赛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7月20日—8月10日)

2、报名和实地考察阶段(8月1日—8月10日)

3、设计征集阶段(8月11日—10月10日)

4、作品初选阶段(10月11日—10月20日)

5、展示、评选阶段(11月6日—11月9日)

六、评选办法和评选标准

为了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开、透明,具有权威性,大赛组委会将聘请旅游、工艺美术、文化、市场等方面的专家或专业人士组成评委会负责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分,按得分高低评出名次和相应的奖项。若参赛作品的分值相当,则以采用当地原材料的作品优先。

参赛作品评选标准:

1、本土性:突出体现三明旅游和人文特色。

2、纪念性:主题突出,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地方特色和反映景区景点特征与风貌,益于收藏,保留价值高。

3、创新性:具有很好的创意(含设计、材料、色彩、包装等),注重新技术应用,作品表现独特,技艺手法有创造性。

4、市场性:对市场前景定位准确,符合当前旅游者的需求;价位制定合理,便于批量生产。

七、奖项设置

1、大赛作品共设金奖1名(奖金10000元)、银奖3名(奖金各5000元)、铜奖6名(奖金各30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各1000元)。获奖作品将获得以“三明市人民政府、福建省旅游商品同业协会”名义颁发的奖牌、证书。同时,活动组委会将根据各县(市、区)组织参赛情况,评选出若干名优秀组织奖。

2、获奖作品将作为三明市商务、公务礼品的首选商品;同时,推荐参加国家、省相关设计比赛及旅游宣传促销活动。

3、获奖作品将在三明旅游网相关栏目长期发布,免费宣传。

联系人:林挺 电话:0598-8266416 电子信箱:lingtin2224@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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