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上半年永春旅游市场规范工作实现“四个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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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截止6月中旬,永春县共出动检查车辆80辆次,出动检查人员240多人次整治旅游市场,全县旅游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游客满意率较高。
(一)综合整治持续有效,进一步提高旅游环境美誉度。一是春节、“五一”等节假日,质监局、公安局、物价局、卫生局和旅游局等部门多次联合组成检查组,重点检查景区购物商店及周边小摊小贩出售过期、假冒伪劣商品、“三无”产品、强买强卖、价格欺诈、诱迫购物等行为,共当场消毁过期产品5瓶,有力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二是联合县文明办、县工商局和县消委会跟踪和走访了24家“永春县旅游服务行业文明诚信单位”,指导其合法、文明经营,共纠正不规范经营行为3处,文明诚信经营更加明显;三是联合县工商局、县消委会举办“永春县旅游服务质量现场咨询活动”,进一步提升旅游者维权意识,受到社会好评。
(二)加大导游监管力度,进一步提高导游服务水平。一是全面开展导游队伍综合素质培训工作,截止6月中旬全县共有40多人参加第一轮培训;二是加大导游监管力度,截止6月中旬,永春县旅游局共跟踪导游人员带团22团,没有发现导游在带团过程中私拿回扣、“抛团”、“甩团”等违规违纪行为;三是上半年全县共新招聘导游人员8人,进一步壮大我县导游队伍,有力缓解我县导游人员紧张的局面。
(三)坚决打击旅行社违规行为,进一步提高旅行社管理水平。一是整顿旅行社超范围经营和非法转让变相转让许可证,清理虚假、非法旅游广告,共销毁违规的旅游宣传材料500多份;二是着力解决我县旅行社市场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共整改营业部不规范经营行为2处,均已于5月份整改完毕。
(四)旅游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持续开展,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水平。一是结合我县旅游实际,认真制定全县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基础建设年等安全工作方案,并组织贯彻落实,全面对旅行社(含营业部)、星级酒店、旅游景区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消除一批安全隐患;二是为预防和处置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尽可能及时为旅游者提供有效的救援和帮助,2月份重新修订《永春县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各部门和单位实施;三是积极采取措施,全面防抗暴雨洪水,确保全县旅游安全。(张财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