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旅游局就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召开情况通报会
本站讯 4月17日下午,贵州省旅游局就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召开情况通报会,贵阳市旅游局、贵阳地区12家国际旅行社参加会议。
据悉,进入4月份以来,贵州连续发生三起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引起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要求各旅游接待部门认清形势,提高安全意识,加强部署,落实责任,扎扎实实做好旅游接待安全工作,保障顺利开展。
通报会上,省旅游局负责同志强调,现阶段是全省雪凝灾害后旅游市场恢复重建工作的重要时期,也是北京奥运会即将到来,国际局势复杂敏感的特殊时期,做好旅游接待安全工作是当前旅游工作的重中之重。
通报会就旅游安全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旅游接待安全工作。各级旅游部门、旅游接待企业要认清形势,增强旅游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始终把安全摆在头等重要位置,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强化“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层层落实安全生产和管理责任制。
二是要了解掌握不同旅游群体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和编制旅游线路。接待境外老年旅游团队时,接待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了解和掌握对方组团企业资质、资信程度、团队背景、人员状况(含身体、医疗、保险等)、合同状况以及突发事件发生后的练习沟通方式;要根据不同年龄团队组织不同旅游线路产品,对不同的团队,特别是有老、弱、病、残、孕游客的,各旅游接待单位要及时掌握情况,提前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三是要加强旅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各级旅游部门,旅游接待企业要强化旅游安全责任,完善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随时保证应急措施到位。对新录工作人员要加强培训,提高新录工作人员对安全工作和处理突发事件重要性的认识,掌握相关处理突发事件的知识和技能。对老年和年幼游客,要特别关注,要有预见性,如发现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果断地做出处理,防患于未然。导游要认真履行职责,在游客上下车船或组织参加某项旅游活动前后必须认真清点人数。驾驶员要遵守职业道德,坚决杜绝违章、超速、抢道或在视线不好的情况下强行超车。
四是严格纪律要求及程序。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旅游接待单位要坚持旅游安全的第一事件报告制度,24小时之内要把初步情况上报相关部门,不准久拖不报,不准瞒报漏报,更不准编造谎报,对涉及境外游客的要按有关要求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按规定赶赴现场,参与相关工作;导游在带团中必须严格执行旅游合同规定项目;旅行社在租用旅游车辆时,必须查清有关证照及年检资料,杜绝“黑车”、“黑驾”擦浴旅游交通运输;旅行社在安排旅游线路时,不得安排到未经批准的景区(点)游览观光,不得安排到非旅游指定宾馆(饭店)住宿,不得组织到未经批准的商场或地摊购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