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发布旅游消费警示:外出旅游要先签合同 遇到问题及时维权

王朝旅游·作者佚名  2009-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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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去旅游,承诺的是三星级宾馆,住的却是没有热水的旅社。

春暖花开,又是出游时节。昨日,郑州市工商局、郑州市消协发布今年第2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外出旅游要先签合同、遇到问题及时维权。

旅游旺季即将到来,针对往年消费者在旅游方面投诉比较集中的问题,郑州市工商局、郑州市消协昨日发出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外出旅游,要牢记“四点注意事项”:要选择信誉好的正规旅行社。选定了旅行社,消费者要慎重签订旅游合同。在旅游景点购物时,消费者要索取有效的购物凭证。在旅游过程中一旦出现纠纷,要立即与出发地或接待地旅游公司联系,也可向当地旅游行业主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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