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预防-整规”执法监管模式保障旅游品质渐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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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整规”并重的执法监管体系是厦门市旅游质监所以服务企业发展为载体,创新旅游质量监督管理体制的一次突破性尝试,是一个集旅行社业务部门经营异常状况反馈制、旅行社业务违规操作整改意见指导、旅行社总经理约谈制三位一体的全新执法监管模式。它的建立旨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构建和谐监管模式,借以求得正确执法和最佳执法效果。
依托质监所“全年365天,每天24小时”的旅游投诉受理专线及“每周5天、黄金周7天”的高密度旅游市场巡查,将及时掌握到的旅行社经营管理动态信息函告旅行社总经理,并有侧重的针对旅行社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用函询或与总经理诫勉谈话,及时进行整改指导或提醒劝告,从而起到旅游质量提升关口前移、事前预防的作用。可以这么说,“预防-整规”执法监管体系的建立弥补了以往旅行社总经理因业务繁忙而对社内部门业务操作及运行情况不甚了解,无法实时掌握本社经营管理情况的不足,也改变了往日由于行业管理大会召开时间跨度长、一篮子问题一筐揽不利于旅行社及时有针对性地根据自身存在的个性问题进行有效整改的弊端。它的建立使旅行社总经理总能在第一时间掌握到本社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异常状况及违规行为,并及时根据指导意见进行整改。2007年,厦门市旅游质监所累计向旅行社总经理寄发业务部门经营异常状况反馈函近300份,《整改意见书》6份。
如今,随着“预防-整规”执法监管体系地不断健全和完善,其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旅游品质的成效也日益凸显。根据2007年度厦门旅游市场巡查统计数据显示,自“预防-整规”执法监管体系运行以来,我市旅行社的不规范经营管理行为逐年下降,2007年在全市旅行社受检的近15000个旅游团队中,团队平均违规率仅为2.2%,较2006年又下降了1.1个百分点,全市共有19家旅行社团队受检全年合格率达100%。此外,尤为值得一提的是,我市旅游投诉也在多年持续增长的情况下首次出现了降幅,2007年旅游投诉总量与2006年相比下降了5%,游客对旅行社的投诉率则同比下降了8%,“预防-整规”并重的执法监管体系成旅游质量全面提升的助推器。许多旅行社也纷纷表示,“预防-整规”并重的执法监管体系在质监所与旅行社之间构架起了一座良性互动的桥梁,质监所在公正护法、严格执法的同时,以和谐监管模式在行政执法的刚性中注入了柔情,让企业能及时了解到自身在经营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并从专业角度为企业提出意见指导,帮助企业有的放矢地查找出问题的根源所在,从而帮助企业在发展中少走弯路,为企业以规范促发展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