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北欲做“中部崛起”试验田 打造两大都市区
从即日起到12月27日,省建设厅对《沿淮城市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批前公示。“以省政府、省发改委牵头,相关城市政府鼎力参与,通过两年的整合、组织和准备,力争2010年前正式向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正式递交关于将‘两淮一蚌’地区设立为‘国家中部崛起综合改革实验田’的申请”正式列入规划。
沿淮城市群包括淮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阳、淮南六市市域和六安寿县、霍邱县两县,国土面积4.57万平方公里,占全省的33%,2005年末总人口3184万人,占全省的49%,是安徽省重要的能源基地和粮食主产区。其中“两淮一蚌”(淮南、淮北和蚌埠)三市,国土面积1.13万平方公里,总人口790万人,是省“十一五”规划中的重点发展地区。
打造两大都市区
《规划》提出打造蚌埠-淮南都市发展区和宿州-淮北都市发展区,以中心城市带动沿淮城市经济的发展。蚌埠-淮南都市发展区规划人口为350万~400万人,范围包括蚌埠市区与淮南市区,还有怀远、凤阳(包括府城、临淮、门台)、凤台、寿县城区等。宿州-淮北都市发展区规划人口为200万~250万人,范围包括宿州市区与淮北市区,还包括濉溪、符离集等城区。
省建设厅有关负责人指出,我省将积极促进蚌埠-淮南城市一体化,以营造350万~400万规模的蚌淮都市区为目标,试行“同城”策略,发挥互补优势和叠加效应,构建皖北和淮干流域“中心高地”。他说,构建超大型都市区是区域整体发展和现阶段国内城市组合竞争态势逼迫下的需要,也是蚌埠、淮南两市区位依存、交通依赖、产业互补、文化共融等出发的自身发展的必要。但要从行政区域经济走向都市区经济,必须克服要素流动障碍、剔除行政羁绊,真正建构由虚到实、竞争合作、统筹协调的要素流通体系,就必然要求进行都市区政策规划及其实施。都市区政策大体上包括产业政策、交通政策、科技政策、人才政策、投资政策、人口政策、劳动保障政策、市场政策等。
“中部崛起”试验田
此次《规划》提出了做国家“中部崛起”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设想,建议以省政府、省发改委牵头,相关城市政府鼎力参与,通过两年的整合、组织、宣传和准备,力争2010年前正式向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正式递交关于将“两淮一蚌”地区设立为国家中部崛起综合改革实验田”的申请,并力争创办成功。
试验区范围建议以“两淮一蚌“为主体(蚌埠、淮南、淮北辖域),加入宿州市埇桥区、滁州市凤阳县。这个范围涵盖有国家级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皖北)、煤炭能源基地(淮南、淮北、宿州)、农业改革“大包干”发起地(凤阳)、振兴中的装备制造业和高新产业基地(蚌埠、淮南)、建设中的华东地区交通枢纽之一(蚌埠)、老工业基地综改实验区(蚌埠)以及淮河行蓄洪区、煤炭采空塌陷区等生态综治区、落后的广泛性意义的农村地区。
省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沿淮地区的特质是集国家中部地区战略的“基地+枢纽”特质于一身、与沿淮城市自身自发的发展改革方向高度一致,迫切需要国家支持的国家综合改革试验区备选地,并且本地域还叠加有落后型地区、自然灾害型特征,更可成为特质型改革试验区。在此设试验区,可为国家中部崛起改革提供全面的、针对性的改革试验结果反馈。
行政区域合理调整
《规划》提出,积极争取国家在区划调整上的支持,从行政体制改革试点、构建发展极核、适应城市(镇)发展新需求等出发,建议进行适当的区划调整。
如划现滁州市属凤阳县为蚌埠市辖域,并适时将怀远县、凤阳县撤县设区;划现六安市属寿县北部为淮南市辖域;合理调整淮北、宿州行政区划以满足城市和产业可持续发展需求;加大撤乡并镇步伐,提高设镇标准。
推进区域一体化
《规划》还建议,制定区域一体化共同制度。通过制定产业、土地、人口、环境、投融资等方面区域共同遵守的制度,为生产要素在区域内的自由流动与合理配置提供制度保障,进而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可以采取区域补偿政策,通过省政府转移支付,扶持异地发展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加强区域协作等来推动后发地区经济发展。
为了提高区域交通体系的整体效率,对于不同投资主体建设的交通设施,应加紧制定统一收费和管理政策,重点推进公共交通跨境经营政策、公共交通统一定价政策、区域公交一卡通政策、机动车异地处理政策、多方式联运政策、高速公路统一收费政策。
六市共同出资成立政策性的“皖北发展银行”,融资用以支持地方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