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旅游局开展“家庭美德”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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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根据区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美德”宣传活动的通知》(花妇通 [2011]8号)的要求,4月11日,花溪区旅游局召开局机关机关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家庭美德”二十字箴言,号召机关妇女带头做文明女性•贤惠母亲,并结合我局实际,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常抓不懈。全局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家庭美德”建设,把这一活动作为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积极投身花溪区建设的有效手段,把“家庭美德”建设活动作为专项工作,真抓、实抓、常抓不懈。
2.总结经验,务实求真。及时总结“家庭美德”建设活动的经验,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活动形式,增强活动的效果,扎扎实实搞好各个环节的活动。
3.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充分运用宣传栏、标语、宣讲活动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家庭美德”的知晓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深入基层,抓好落实。 局机关妇委会要到景区(点)和涉旅企业做好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充分利用各项资源,抓好“家庭美德”建设活动的落实,为创建文明家庭、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作出贡献。
(花溪区旅游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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