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召开《卧龙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论证会

王朝旅游·作者佚名  2010-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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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上午,沈阳市法制办组织召开了《沈阳卧龙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论证会议,市旅游局、市林业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和康平县政府法规处负责人,以及部分法律专家学者参加了论证会。

市法制办副主任于海鹰主持会议,与会人员听取了《沈阳卧龙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起草者的汇报,针对文本的写作体例、法律依据、文字内容等提出了新的修改、完善建议,其中,市旅游局根据2009年12月新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决定,结合卧龙湖作为沈阳市重要的五大水域旅游资源之一和康平县的核心旅游资源,基于保护自然与合理开发的两个层面,提出单列一条规定如何旅游开发的内容,充分发挥保护区体现的人鱼自然和谐发展、科学普及教育等重要功能,合理规划和适度开发生态、休闲。科普旅游,多渠道增加保护区的经营性收入和保护资金,促进地区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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