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出台《合肥市大蜀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双休日驾车进景区将被罚款
茂密的森林、清澈的湖泊与湿地,鸟语花香空气宜人的大蜀山,是合肥市民休闲旅游的好去处。为了更好地保护大蜀山风景区,昨天,合肥市政府公布了《合肥市大蜀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办法将于2010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
景区建设要过环保关
《办法》规定,景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高度、体量、造型、风格和色调等,应当与景区景观和环境相协调。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在景区内施工的单位,施工过程中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原有风貌,以及周围植被、地貌和水体;施工结束后,应当及时清理场地,恢复环境原貌。
对于景区内即在的设施改造,《办法》也有明确规定:景区内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绿化养护、山林抚育、林木更新、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等费用应当纳入市财政预算,专项使用,接受监督。
采集标本要经景区同意
《办法》规定,禁止擅自在景区内砍伐、移植树木,猎捕野生动物,采集标本、野生药材。禁止在景区内修坟立碑;无主坟由景区管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处置。
“不能采集药材,那么可以带领学生采集标本吗?”永红路小学周老师的疑问,《办法》也有解答:确因教学、科研活动需要,在景区内采集标本、进行土壤剖面分析、化验的,应当经过景区管理机构同意,并及时恢复原貌。
景区商贩不得擅自兜售商品
张先生在大景区内出售矿泉水、瓜子等小商品。以前那种端着篮子,在景区里转悠兜售商品的做法,行不通了。
《办法》规定, 经批准在景区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指定的地点、区域和规定的营业范围内依法经营,不得在指定的营业地点、区域外揽客、兜售商品,不得在景物周围圈占摄影位置。违者将被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记者了解到,《办法》对于在景区内举办商业活动,也有限制性规定。未经市林业和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在景区内设置、张贴商业广告,举办大型游乐活动的将受到相应处罚。
游客不能随便吸烟
“大蜀山景区”肥东的旅游爱好者陈先生有10多年烟龄,兜里总揣着香烟。若去大蜀山旅游,他就得留心,不要在非指定地点吸烟。否则可能受到处罚。
《办法》还明确禁止在景区水体洗涤、游泳,在非指定场所吸烟;相关部门可对违反者处以2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双休日驾车上山或被罚款500元
大蜀山风景名胜区是市民休闲旅游的好去处,但景区环山道路尚未修建护栏,为更好地保障市民休憩和安全,结合大蜀山风景名胜区的特点,《办法》规定,禁止大中型货车进入景区环山道路,其他车辆应当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并在规定的地点停放。
《办法》规定,双休日、节假日及防火期,除专用游览观光车辆、施工车辆等特殊车辆外,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景区环山道路。违反这一规定的将被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办法》规定,若市林业和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存在“未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出现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违法实施行政许可、收费、处罚”等情况,也将受到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