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旅游局团委对市区旅游企业团建情况开展调查

王朝旅游·作者佚名  2009-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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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响应团市委号召,努力扩大团组织覆盖面,延伸团工作触角,提升团建水平,扎实推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7月28日前,镇江市旅游局对市区各大旅行社、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发出《关于上报团组织建设情况的通知》,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指定专人负责,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活动,充分调动团员青年的创业创新精神,为本单位建功立业。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要成立团组织,成立的条件是:单位18-28周岁的青年人数在3名以上、30名以下的,可成立团支部;在30名以上、100名以下的,可成立团总支;在100名以上的可成立团委;目前还没有成立团组织的单位要先明确一名共青团工作的负责人,抓紧成立。要求所有单位于8月15日前上报团建情况。

近年来,镇江市旅游局团委工作扎实推进,受到团市委充分肯定。今年7月初,镇江市旅游局团委与市级机关团工委被团市委选为“推进团的基层组织”实施单位,上报团省委。我旅游局党委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指导团委开展这次调查。了解掌握旅游企业团的建设情况,不断建立健全基层团组织,组建旅游系统团建工作网络,为广大团员青年创造交流、创业、服务等平台,更好地调动团员青年的创业创新激情,形成强大的旅游发展合力,不断提升旅游系统团建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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