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旅游局加强对旅行社和导游人员管理

王朝旅游·作者佚名  2009-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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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保护旅游者、旅行社和导游人员的合法权益,并深入贯彻好国务院颁发的《旅行社条例》及其《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南江县旅游局对光雾山旅行社和秦巴旅行社采取了积极措施。一是及时转发了《四川省旅游局〈关于加强旅行社和导游人员管理的通知〉》的通知;二是到旅行社去检查是否组织职工认真学习《旅行社条例》及其《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精神;三是检查旅行社是否按照新法规的要求规范签订旅游组团和旅游价格;四是检查旅行社对导游人员的工资福利以及养老保险情况;五是检查导游人员是否按照《旅行社条例》规范带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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