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举行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

王朝旅游·作者佚名  2009-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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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是我国第四个“文化遗产日”。福州市举行了以“保护文化遗产,促进科学发展”、“弘扬民族艺术,延续中华文脉”为主题的系列活动。

上午,五一广场人头攒动。由市文化局主办的“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图片展”在这里举行,展出了闽剧、寿山石雕、脱胎漆器等12项我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图片。

当天,全市世界文化遗产申报点、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纪念馆全部免费开放;举办了福州闽剧、福州评话和福州伬艺经典剧(曲)目专场展演;省市文物专家在福建博物院、福州市博物馆举办了现场咨询、鉴定、文物收藏鉴赏活动及文物收藏讲座等。

国务院2006年初下发 《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

《通知》指出,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吕路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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