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建议批评视角要广 裸浴:一侵权二污染
被关闭“潜伏”了6年,四川首家裸体浴场——洪雅森林裸体浴场,在穿上“天体浴场”马甲之后,于今年6月6日高调亮相,恢复“裸浴”,面向社会接待“裸客”。此举立即引起社会激烈的讨论。(6月7日四川新闻网-四川首家裸体浴场高调亮相惹争议被指有伤风化)
在公共场合开辟盈利性裸泳,本来就存有争议。
占据森林风景区景点经营裸泳,就更具有争议性。洪雅恢复森林“裸浴”,赞成者认为可以全身心接触大自然,释放自己生活和工作压力。反对者认为,在景区公众场合经营裸浴,伤风败俗,是一种不文明行为,应该予以禁止。但这些都忽略了两个重要问题,即构成了侵权和污染了环境。
洪雅“裸浴”场位于国家森林公园内,这里本是资源共享的公共旅游景点。丛山峻岭之中,出现两个瀑叠水潭,这多么珍贵,好生难得,登山游客谁不想临潭看看清澈见底的潭水,在潭旁留张值得记忆的小照。然瀑叠水潭被辟为“天体”浴场,异性游客遭到了排斥,无法走进瀑叠水潭观景赏色,这使他们失去观赏景色的选择权,其合法权利受到了剥夺。
群山中的瀑叠水潭,清澈如镜,水质纯净,这是周边和下游居民理想的饮用水源头,需要受到好好保护才是。地方将其辟为天体浴场,每天接纳大批游客“裸浴”,水潭性质决定其面积不大,潭水再深也会有底。裸浴”者涤净而去,自己畅快淋漓了,而其身上的“污垢”却残留在潭内,积少成多,积沙成塔。久而久之,清清碧潭受其污染,纯净的天性会遭到破坏,变成“死水一潭”。脏水不经处理流到了下游,还会严重影响饮用者的安全和身体健康。
洪雅非圣地,要开“裸浴”场并非不可,但场地应该选在封闭的浴室内,或者是地处偏僻的湖坝沟塘里,而不能选择客流量很大的国家森林公园,将珍贵的公共旅游景点辟为“裸浴”场,只供少数人享用。这种只顾眼前利益,而牺牲长远的举动,应该受到及时干预。人们对其进行伦理、道德、风化评判之时,视角需要宽广一点,将其污染环境,损害异性游客选择权纳入其中,这样才有助于开阔视野,评判起来也才更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