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冰箱半年开裂 商家只愿修不愿换新

王朝家电·作者佚名  201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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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到冰箱电视,小到一把剃须刀,在消费者购买时,卖家都笑容可掬,十分热情。可等你把商品买回家,发现商品出现问题后要找商场维修时,才发现他们不但“变脸”演得好,“太极拳”也打得滴水不漏。消费者王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

【读者来电】

新买的冰箱 裂了一条缝

王先生:半年前我在莲花路口一家卖场,买了一台某品牌电冰箱。一个月前,冰箱保鲜层内壁突然出现裂痕,裂痕由原本的1厘米,“长”到食指大小。因为还在保修期,我就打了维修服务电话,可工作人员来看后说,只能补不能换,对此我无法接受。

【事件回放】

疑是质量问题 只能修不能换?

去年8月初,王先生到莲花路口附近一家卖场,看到一台原价1890元的某品牌冰箱,打折后剩下1299元。他觉得性价比都不错就买了下来。这台冰箱静音省电,用了半年都还满意,可一个月前,妻子发现保鲜层内壁上有一道浅浅的裂缝。起初没在意,过了一个多星期,裂缝越长越大。

王先生赶紧拨打该品牌冰箱的全国维修电话,三四天后厦门维修点的一名工作人员过来查看。看了半天,工作人员告诉王先生:我会向总部上报。又等了两天,王先生接到维修工作人员电话:我们只能帮你补那条裂缝,换台新的,不行!

【记者行动】

接到总部“指令” 马上更换冰箱

既然维修的不管,那直接找卖家吧。

前天下午,记者随王先生到了卖场,一名工作人员解释说,卖场只管卖冰箱,售后服务他们不管,王先生必须自己跟厂家维修人员联系。记者问工作人员:像这样消费者来买东西,买完之后一推了之,那么接下来还有谁愿意再来?那名工作人员想了一会儿,然后找了一个角落打电话。

不多久,工作人员就将电话给了王先生。电话那一头是厦门维修点工作人员,口气十分热情:我们刚接到总部的传真,马上可以帮您更换一台新的冰箱。

尽管事情得到圆满解决,但王先生想不通:原本就可以处理好的事情,为什么要等到媒体或者其他力量介入,才能解决呢?

【12315提醒】

家电维修投诉 服务纠纷不少

去年市12315受理维修服务类投诉452件,与去年同期增长50.67%。反映的问题主要有:一是修理者夸大故障,在可修可不修的情况下极力要求维修更换;二是维修时以次充好,把正规厂家配的零配件用杂牌的生产厂家的来顶替;三是维修价格未明示,漫天要价。四是商品维修后产生新故障,双方就新故障的产生原因是维修造成的损坏还是商品原有故障无法确定引发纠纷;五是接受修理服务后双方未约定保修期,当维修过的故障再次出现时,修理者推诿,不予保修。六是修理者不提供修理凭证或只出具用语含混的收据,既不标明故障原因、修理项目,也不加盖公章明示身份,只是一张“白条”。

【消费提醒】

家电出现故障 四招助你维权

一般来讲,“三包”期内只要属机器性能范畴的,而不是人为或自然灾害造成的问题,不收取任何费用。过了“三包”期后,行业规定一般有维修费、检测费、零件费等费用,但具体内容不一致。消费者发现家电出现故障后,应注意以下几点:

1、先查清是否在“三包”期内,避免售后服务漫天要价。

2、维修应去品牌售后服务网点或信誉好的有专业资质的正规维修店维修。

3、上门维修时,要查看维修人员是否具有维修资质证书、上岗证、身份证明;更换零部件后,最好将旧部件保留并开具票据,以便在产生质量疑问时,作为投诉的重要依据。

4、让修理者填写保修单,由消费者保存,一旦出现问题,利于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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