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社会4年了突然我家人说要我上学了。当时在酒店工作我打辞职报告后5天必需的离开。我当天走的话可以领到我的工资不能啊 依《劳动法》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
我现在在一个学校做招生接待。当时说的是试用期三个月,底薪第一个月800,第二个月1000,第三个月1200。没有签合同。来了很多人,都走了,现在就只剩下我们三个人。当时我们想的是招生季节过了,这三个月
在中国平安找了个助理工作,但是逐渐发现被骗了于是做满一个月提出辞职,但老板称没有提前通知造成了他的损失,意思说我拿不到全资,是不是真的要被扣? 根据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内辞职,只需要提前三天
我做过半年的服务员,因为工作量太大,身体适应不来,想辞职,但该企业就是不批辞职,压的工资也不给你,很多人适应不来,自动离职了,理所当然的,企业吞没了很多很多这样的工资,但我们又拿它没办法。有的领导还说
我丈夫在我不之情的情况下把房子卖给了原告,原告诉讼到法院,要求我我们签过户手续,原告当时诉讼的是要房子,要们给签过户,开庭时间是3号下午2点,2点没有开庭,法官说先给调解下,我当时不同意调解,原告就提
我今年5月13日递的辞职信,之后就没在公司做了,有关的手续是部门负责人办的,(到现在我的辞职手续还没办好)按理说到现在早过发工资的时间了,可是我的之间还没有到账。我想问的是:我5月1日到5月13日的工
我于2009年8月24日入厂,2009年10月14日书面提交辞职单,16号就没去上班了,今天厂方打电话说今日如不去上班,就等于连续三天未上班,也就是自动离职,公司不给予发放工资,厂方这样做合法吗?
干了七年。,2004年进去的,2008年才买的社保,一直到现在未签订合同,我自己辞职的,可以找单位索要赔偿吗?如果是走法律途径或者仲裁。但是考勤表、工资表的都在公司手上,同事的都是怕事的,可能都不会为
本人在那公司工作了一年多,一直没有跟我签合同,而且办公室很多同事也没有签合同的,我进公司第十个月才开始买社保,而且从来没有准时发工资,一般都是拖欠3个月工资,今年10月离开公司,差不多一个月了,公司还
本人今年5月16日(星期一)辞职。公司5月14日(星期六)有加班,我有到,但是公司计算本人工资只算到5月14日,5月15日(星期天)不算。找公司理论,公司说这是潜规则。 虽然一天工资没多少,但是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