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有一套福利房,付了2.5万元买了下来,产权完全属于男方,房产证上是他的名字。结婚后,我们参加了男方单位的“房改房”分配,将此房置换出去(也就是按照每平米3000元作价出去),同时又补付了30万
2010年二月份男友买的房子,首付合同签的是我们两个的名字。二期房款时他妈妈不同意让我签了一份不接受房产权证明(三期房款年12月初付)。后合同更改为男友一个人的名字,房下来准备结婚,男友同意结婚房产共
本属于父母的私房,父母去世之后房产属于兄弟几人,房屋拆迁,房产他们放弃遗产,所以房产证是我的名字!但是兄弟中最小的一个和我打官司,最后终审判决兄弟两人各有一半居住权这合法么? 还有就是我房产证在前
20年前我爷爷有两间房子三个儿子,小儿子要结婚做如下安排:小儿子独占一间老房子,大儿子和老二抓阄谁抓到就搬出去再建一间房子没抓到的拿出1750元作为给搬出去的补贴。老二抓到阄拿着老大给的1750元自己
在农村里,一般不办理房产证的,只办理宅基证,如果房子是在办理宅基证以前盖的,那么,这种情况下,房产归属谁呢,(盖房人与宅基证用户名为不同的人),法律依据呢 您好! 1、房产属于宅基证
房产分割,调解达不成协议,评估,以后法院如何操作。 共同所有人有优先购买权,几个共同所有人可以商量有谁优先购买房屋,如果所有人中无人买,法院拍卖,给所有人按份额分钱。
我弟弟有两个孩子,女儿11周岁了,儿子4周岁了,两个孩子从几个月就由我母亲带,孩子从小,吃,穿,住均由我父母照顾,请问离婚后,两个孩子的抚养权能全归我弟弟吗?另外,我弟妹已做绝育手术。 夫
75年,老爷爷把一处老房地(四间)分给老二和老四各两间,后来老二对老四作了补偿从而取得了老四的两间,但已无任何证据.后老二和老四先后去世,85年办理房产证时办在了老二的儿子名下,现要拆迁,这种纠纷该如
广州黄埔花园2004年购买并签订销售合同,办理按揭等一切正规手续(有合同和银行、保险等发票证明),并入住。昨天去黄埔房管局卖房过户,被告知必须缴纳5%的交易税57000多元,说按完税时间2007年5月
房产证上是女方的名字 现在要变更成男方的名字 怎样写变更房产协议? 求解答。 直接找当地房管局沟通,可按夫妻间赠与办理 ··那样的话,最好是无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