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中规定的继承人有时规定是父母或兄弟子妹,那么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在继承时是共同算一份财产,还是分开算两份财产继承呢,兄弟子妹也是一样的问题? 应该是一人一份。
新婚姻法刚规定婚前买的房属个人财产。我在认识我老婆之前买的期房,手续上都是我的名字,按揭贷款也是我自己办的。现在我已结婚,房产证即将办理,老婆让我在房产证上写我们俩人的名字,请问这种情况,如果在离婚后
我在这个公司上了三年多班了,一直以来没有签劳动合同,什么保险之类的也没有,我现在想让公司补签劳动合同,要是不补签的话,我就辞工,但不想就这么算了,我想得到公司赔偿。 请问一下站在我的立场,怎么处理比
三个姐妹。 其中老二已经得到过一个单间。 现有一个套间。老大和老三平分。没有遗嘱。口头说过此事。而且现在老人还健在。 老大现在突然过世。未留下任何遗嘱。 我想问下。这个
三个姐妹。 其中老二已经得到过一个单间。 现有一个套间。老大和老三平分。没有遗嘱。口头说过此事。而且现在老人还健在。 老大现在突然过世。未留下任何遗嘱。 我想问下。这个套间如何
不能。 任何一部法律都不能做到,因为法律本身的特性就决定了它的这一限制——滞后性。 法律永远都落后于生活! 这个可不是很好说的。只能说对婚姻买房的归属问题特别是闪婚闪离
薛福成以其经济思想的先进早已受到史学界的重视,被冠以“资产阶级早期维新派”,同时,薛福成也是晚清著名的外交家,他曾长期追随李鸿章办理外交,并任驻英、法、意、比公使四年多,在外交方面多有建树,对此,史学
我是2008年12月入职,在百货商场。之间签了2次合同(第一次2年,第二次9个月),马上要签第3次无固定期合同。 可是公司马上就要撤店了(不是倒闭,是公司与租房企业的合同到期,然后撤店),可能会与我
成文法是主权国家颁布的正式法律。梁启超将其定义为“国家主权者所制定而公布之法律也。不著竹帛之惯习法其非成文法不俟言,即已著诸竹帛,如君主之诏敕,及法庭之判决例,实际上虽与法律有同一效力,然名义上未经主
1、物权法和担保法中有规定不一致的时候要以物权法为准,那为什么还要担保法? 2、保证也是一种担保,为什么在物权法中没有规定? 1\物权法出台以前,我国只有民通意见中有部分担保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