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答案: 单选题: 1、可以免除处罚的情节是 ( ) A.犯罪后自首,犯罪又较轻的 B.胁从犯 C.未遂犯 D.预备犯 56.在条文中只简单规定罪名的罪状是 ( ) A.简单罪状
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是要有共同的行动,如果A和B共谋但是B因为害怕而没有去,但是最终结果还是因为"一人既遂,全体既遂“的原则而成立共同犯罪。不是和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有矛盾么?
正当防卫方面的问题: 1不法侵害行为停止,不能等同于违法犯罪行为的既遂。此话怎么理解? 2防卫过当通常是过失,但不排除认定为故意犯罪的可能性 3对于动物的侵害,正当防卫应该如何认定
要这两人主编的,要的是笔记哦!而且只要各论部分的!网上好多都是总论的,我要的是各论,希望有的发下!谢谢! 你有总论?哪找的。。谢谢
我的经验还是买本实体书吧,刑法学很厚,电子书很少有人看完过,这是很多网友的经验。而且刑法学电子书看起来并不方便。
事发于09年10月份,夫妻因小事吵架,妻子持刀刺伤丈夫。导致锁骨下动脉血管破裂,当场大出血休克,入院花费近4万多元,住院期间妻子只给过1万多元治疗费用,余下的全是丈夫父母借来的,事发后妻子给丈夫下跪请
民法和刑法功能不一样,所以在溯及力方面有很大差别。民法的功能在于保护权利,定纷止争,大多数情况下有溯及力,而刑法从保障人权的角度、罪刑法定的角度来看,一般不能有溯及力,除非新法能从轻。以上只是个原则,
骗取住房财政款一万九千元是不是犯罪, 如果是犯罪可判多少刑罚 3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修八前的多次盗窃是指入室或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可是现在入室或者扒窃、携带凶器盗窃就构成盗窃罪,那么如何理解多次盗窃呢? 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
X男,15岁,因伙同他人抢劫于某年3月被公安局收容审查。同年4月,从看守所挖洞逃跑,同年11月被抓获并被逮捕。 1、X男,15岁,伙同他人抢劫的行为。符合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已满十四周岁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