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刚高中毕业,到一家体育用品公司上班,我只上了4天班,然后我在2009年10月30日提出辞职申请,原则上我还要继续上3天班,原因是要去征兵体检,休息2天,可能会体检验的好一点,我就这样跟他们领班说
请问法律上有没有规定说无故旷工就属于重大违纪?是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 不能把无故旷工一律认定是“重大违纪”。首先,没有任何法律和法规把无故旷工认定是“重大违纪”;其次,是否违纪要考量以下因
如果上诉的时候诉讼请求没有变,而是把金额改了(改小了,不是改大)这样会造成说二审法官认为这个是新的诉讼请求,而不是原来的吗? 上诉的时候诉讼请求没有变,而是把金额改了(改小了,不是改大)这
请问各位,对于单位通过银行发放的工资,具体是工资总额组成中的哪一项是因该由谁来举证?是单位还是劳动者?不管是谁来举证,请问应该拿什么来举证,因为单位从来不发放工资条的。 应当由单位举证,因
请问本来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开庭完毕且代理词都已经交上去了,但后来改用了普通程序,需要再次开庭,请问我可以向法官要回代理词吗? 当然可以了。 ··本来适用简易程
民事诉讼送劳动争议案件争议标的额的高低的问题?何为争议金额不高?50万以下?或者其他的 没有任何的影响。 看不明白你的意思,请讲清楚一点!
起诉到法院,是劳务派遣关系,两被告分别是《劳动合同法》里的“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法律规定他们是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但是因为对法律认知上的问题,劳动者在诉讼请求里没有一是要求两被告承担连带责任的(
请好心律师:有关证据的问题!!! 员工与公司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给员工上保险。 1.现在员工利用职务之便,把公司的考勤表和工资表在公司不知道的情况下复印了一份
请好心律师:劳动争议中有关证据的问题!!! 员工与公司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给员工上保险。 1.现在员工利用职务之便,把公司的考勤表和工资表在公司不知道的情况下
我是去年11月底进的公司,并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时间2008年11月到2010年11月)。包含试用期两个月,但事实是,我在5个月后才给我转正,劳动合同中注明岗位是仓库主管,但是我一直按事实及名义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