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委说,加班费不属于劳动报酬,那加班费属于什么呢? 《仲裁法》第27条: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限的限制。
我去年和一户村民签下合同帮他建两层共140平米的住房,同时我请了几名工人,但其中一名工人在一天下班后半夜不加班的情况下自己摔伤了,我都是第2天上午发现他坐在那里脸色不对问他才知道这事,当时就问他怎么不
我去年和一户村民签下合同帮他建两层共140平米的住房,同时我请了几名工人,但其中一名工人在一天下班后半夜不加班的情况下自己摔伤了,我都是第2天上午发现他坐在那里脸色不对问他才知道这事,当时就问他怎么不
单位发的工资条里,在《工龄工资》的这一项里,却打上了《加班工资》的名称,实际发放的是《工龄工资的钱数》这是单位有意避讳。 如何证明:在《加班工资》这项里,实际发的钱数就是我的《工龄工资》钱数。 而
民事诉讼法证据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了减少劳动报酬的举证责任在单位,如果单位减少了劳动报酬,举证方向是证明这个是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减少的是吗?如果单位无法举证这个减少劳动报酬的行为是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的结果就
劳方和资方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是一年一签的,这样连续签了12次,于2010年6月份的时候由于单位倒闭了,所以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单位给当事人2600遣送费,并签字承诺“赔偿到此为止”。
按《劳动合同法》82条规定,如果企业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以后,就应当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同时,《劳动合同法》3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企业发的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请问这属于合同法第38条第(2)款规定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这一款吗?谢谢指导!!!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
民事诉讼法证据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了减少劳动报酬的举证责任在单位,那么作为单位在减少了劳动报酬的时候举证方向是不是应该举证证明是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达成的减少?如果单位无法证明这个是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的结果,
带薪休假该休而没,但公司又没有给予相应劳动报酬的算是未支付劳动报酬吗?除了要求单位支付外,还可以要求额外的赔偿金吗? 带薪休假该休而没,但公司又没有给予相应劳动报酬的算是未支付劳动报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