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自行车过斑马线时,20--30米以远,肇事者骑一助力电动踏板摩托车,一边打手机一边朝过斑马线人使劲猛撞。具体结果如下:左脚内踝关节骨头严重受伤,内踝关节上部位三处骨头断裂,脑部轻微震荡(后已恢复),
扶自行车过斑马线时,20--30米以远,肇事者骑一助力电动踏板摩托车,一边打手机一边朝过斑马线人使劲猛撞。具体结果如下:左脚内踝关节骨头严重受伤,内踝关节上部位三处骨头断裂,脑部轻微震荡(后已恢复),
姐夫在干活过程中,不慎高空坠落以至死亡,后工头一次性赔偿28万元赔偿金。赔偿过程没有异议,只是分配时出现纠纷:姐姐、公公婆婆、两个孩子(3岁、5岁)对这份钱的分配,他们多次协商均无法达成一致。 注:
甲方与乙方于2010年10月共同出资购买货车进行物流运营,甲方出资6分之1(约5万元).剩下由乙方支付乙方为车主。另甲方同时受聘于乙方为该车司机领取工资,负责完成乙方下派物流业务。 今年9月28
2010年10月一日晚,我和朋友吃晚饭,骑摩托车回家,桌上喝了点酒,个人感觉问题不大,但是半路与一大车相撞,工地拉石子砂子的那种翻斗车,当时情况可能是因为脑振荡和酒精的原因记不清楚。死机说我是横穿马路
交通事故中甲方为全责,乙方修车用时15天,在此期间乙方无车可用,乙方要求的经济赔偿问题适用于那条法律或法规? 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2次会议 最高人民法院
交警责任认定书已下:对方货车全责(且对方司机无证驾驶),多次与对方车主口头协商好修好车就算了,但一喊交钱,对方就不理会了。让我作为受害者很是气氛,现打算起诉司机和车主,要求把贬值费,耽搁我一个多月没车
被抚养人情况是这样的:一老人为城镇户口,有退休金,但半身瘫痪;一老人为海淀区农户,70岁,无退休金或其他收入,需要什么样的证明。当事人有兄弟一名共同抚养二老。 首先,交通事故应先进行责任划
我岳母去年12月小腿骨折,对方司机全责,海淀人,农户,中关村上班,月收入1800元,目前还在治疗中,打算11月份找车主解决。 请问: 1,伤残鉴定问题:我理解是做伤残鉴定的时机要真实合理真
都是自行车,对方逆行,我被挂倒,全身多处擦伤,左腿无力感,手机放上衣兜被摔出已坏,上班途中发生的所以已耽误工作且由于工作原因会耽误接下来的几天工作。当时已经报了交警,但交警来了之后只索要了对方身份证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