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请问这句话怎么理解? ··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在6个月内想劳动
我的堂弟{年龄41岁}在下班途中骑摩托车时撞上树受伤.现在医院抢救.至今有7天了仍昏迷不醒生命垂危.堂弟在工作单位已工作近8年,据悉单位已为他办理了社保,但医保卡才5月份拿到手,出事后单位领导闻讯也到
新修改的工伤保险条例有句这样的话:(本条例自2011年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我于2010年12月15日接到工伤认定通知,
也就是《新保险条例》第16条废除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中蓄意违章不能认定工伤的规定吗? 依据新工伤保险条例,如果蓄意违章构成故意犯罪或者自残,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新工伤保险条例生效后,已领取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人员,旧伤复发能否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请参阅《工伤保险条例》的如下规定: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
当然有!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有类似的规定!!! 【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
劳动关系的成立是否要求劳动者的条件符合用人单位的招聘条件为前提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的招聘条件为学历,专业和工作经验等要求,但这种要求通常是要以变通的,特别是在IT行业,没有学历,
朋友是单位的司机,08年在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朋友经评定为6级伤残,至今,单位不给其工伤待遇,请问,单位该如何处理此事,朋友能享受那些工伤待遇。朋友是辽宁地区的。 你朋友
朋友是单位的司机,08年在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朋友经评定为6级伤残,至今,单位不给其工伤待遇,请问,单位该如何处理此事,朋友能享受那些工伤待遇。朋友是辽宁地区的。 首先,你朋
我爸93年退休,退休是是工伤三级残疾(整个右臂缺失),现在才发现他的退休工资不对.现在社保局咨询,说是因为原单位已经破产且没有缴纳啥子保险,所以没有办法享受应有的待遇,请问,我们可以通过什么途径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