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法律人事大家好! 8月25日,我老公与单位同事打架,对方行动手我老公把对方眼睛打坏了,第二天给拿了2500元钱。第三天我去看对方无和解的意思。案发第八天报案并鉴定眶内壁骨折为轻伤害。9月
我女朋友被她朋友带三个男生打伤。后来我找她,她又叫了一帮人让我们过去还想再打一次。但是被我叫人打伤其中一人造成轻伤害。现在派出所要拘留我女朋友。但是人不是她打的。是我叫的人打的,我女朋友根本不认识。想
我朋友被定为犯罪嫌疑人,他的案件预审那边说已经提交检查院,但我去检查院核实却没查到,检查院人说资料到这边后有7天的审查申诉期! 我现在是想通过检查院寻找被害人的联系资料,协商赔偿这方面,那样我朋友
头部被钢管打的 缝的8针 长度为5.7厘米 这是属于轻伤吗 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六条: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 8厘米,儿童达6厘米;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儿童达4厘米
在单位发生口角同事先动刀砍我,出于防卫打伤鼻骨骨折 是否要掏医药费 如果法官认为是互殴,那么需要掏医药费,如果法官认为你是正当防卫,那么不需要掏。1。请个律师 2。民警的笔录很重要。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轻伤害案件,嫌疑人被刑事拘留但未报捕,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公安机关可否对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依据是什么。还是应直接做撤案处理。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轻伤害案件,嫌
朋友被张王二人打。朋友没动手,张先动手打我朋友的,后被人拉开,王又拿棍子打我朋友打手骨折,经法医鉴定十级轻伤害。 现张治安拘留已经放出来了,王刑事拘留,在看守所。 1、我的伤害赔偿可以向张、王一起
大律师,您好! 我有一个困扰几年的问题,在这里向您请教一下,希望您在百忙之中给我指点迷津。先表示感谢! 三年前,我叔叔的朋友因为一点小事与人发生了摩擦,双方都伸了手,我叔叔的朋友和对方扭打在一块(
我朋友被定为犯罪嫌疑人,他的案件预审那边说已经提交检查院,但我去检查院核实却没查到,检查院人说资料到这边后有7天的审查申诉期! 我现在是想通过检查院寻找被害人的联系资料,协商赔偿这方面,那样我朋友
弟弟未满18周岁,和另外两个小孩把被害人打成轻伤害,说是眉骨骨折。2011年1月9日派出所抓了我弟弟。第二天就把这个案子送到了案审。同时弟弟被送到看守所。后来弟弟被检查院批捕。现在已经在看守所里快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