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三月末我应聘到大兴某公司 当时跟公司约定试用期两个月 转正后才给上保险 然后签了个用工意向书之类的东西 到两个月的时候 公司让我提交了转正申请 隔了几天又让我签了合同 当然我签的时候合同没盖章 而
我是一名会计,今年5月公司宣布破产(因股东发生纠纷引起破产),但大股东继续让我申报税务;从5月到7月一直未支付工资,经多次讨要无果后向当地劳动仲裁局申请仲裁;劳动仲裁局受理后,现其它股东编造说我未交清
··休假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你可以直接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也可以向当地工会部门反映解决。 公司为什么不批准补休?不被批准的补休又是如何产生的?
公司以劳动者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关系书面通知,生效日是从送达日开始,还是从送达日以后30天生效?(劳动者可以证明不是旷工)。 公司以劳动者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关系书面通知,生效日是从送达日开始
1、当公司法人代表出庭时,是否可表述为“被申请人所说”? 2、当只有公司代理人出庭时,是否不能表述为“被申请人所说”,而只能表述为“被申请人代理人所说”?在什么情况下应该怎么说?谢谢
是单位叫劳动者别上班了,劳动者也确实不上班了,但一个月后单位以劳动者旷工为由向劳动者快递寄送了两张通知,一张是显示劳动者不上班的第一天单位以劳动者无故旷工为由做了一次记过处分,日期显示的也是那一天,另
我上班四个月后与公司签有三年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保。现因公司自身拆柜原因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那公司应在哪些方面可以对我进行补偿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因订立劳动合同的基础发生变化,用人单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但不存在立即终止劳动关系的权利,终止劳动关系,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即处在试用期的应提前
裁决:撤销被申请人单方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告知函,恢复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劳动关系。 请问:1、裁决结果怎么没写履行时间呢? 2、应当是公司通知我上班还是我自己主动去上班? 3、如果我主动去上班,什
如果劳动者与前一家单位的劳动关系没有解除,和新的单位又签订了劳动合同,两者有重叠部分的情况?这种情况下法律会认为因为劳动者和第二家签订了劳动关系而直接认定和第一家的劳动关系解除了吗?如果这样认定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