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妻子婚后买房,房产证只登记我和妻子的名字,首付款是由我阿姨出的。现在买房,规定是由房屋产权登记人付首付,也就是我阿姨要把钱打到我账上,我才能付首付。因为婚姻法中有规定,婚后买房,如果有明确表示首付
今年8月,我在我们县城订购了一款住房,当时开发商说的是用公积金贷款的话,首付只需2成,刚好是我能承受的极限,交了首付后,签了一个认购协议,上面有这样一条,由开发商通知我签正式合通,如果在接到通知5日内
婚前买房,户主是我,原本以我的名义办理的商业贷款,由父母出首付、装修款,父母每月还贷,与父母同住。参加工作后转成了我的公积金贷款,但实际还贷的还是父母,请问我结婚后这房子的产权怎么算呢?
我和我老婆去年结婚登记,今年买了套78万房子.房产证写她名字.首付15万(我父母出5万,她父母出10万) 我父母又提前还5万,她父母又还了10万.以后的月贡都我出.最后1次性我父母给还清.离婚后房子怎
现婚前已经有一套房产,无贷款,房产证已到手,这个不用公正了吧~~应该是毫无疑问的是我个人财产了吧;婚后老爸还会出钱,我签购房合同的方式全款再买第二套(老爸被限购)这样按现行是不需要加老婆名字的,也不用
2010年10月4日,和妻子结婚。婚后妻子因婚前的车祸问题,在家休养一段时间后又住院治疗,期间妻子经常闹离婚。我准备离婚。 财产问题:婚后妻子没有任何收入,楼房是我2008年贷款买的。2010年11
有一处房子是在母亲名下,完全由母亲出全资在我结婚前购买用于我们结婚后使用。没有贷款没有借款也没有抵押等情况。买房时讲好我们能自由使用此房子,所有权归我母亲后我们就结婚。但是现在已经结婚了,女方父母要求
今年卖房被中介和炒房客做了笼子,我卖房子,一个姓A的男人买下房子但是他想以老婆的名义买房但是老婆在外地,要求公证为由。让我签下了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可是内容的名字叫 房屋转让协议书。其中房屋两证交给
男朋友的舅舅有一套还建的房子,95㎡,房产证今年7月份才拿到,写得是他舅舅的名字。现在准备35万卖给 我男友。 如果我们要过户,是不是等他舅舅房产证拿了满5年之后要比现在收费便宜很多呢?收费差价有
男 丧偶 二子 两套住房 女 丧偶 一子 结婚后6年未登记,男方婚前口头承诺给予女方一套房子,现把房子择合成现金支付。 请问如上情况,若登记后,财产将如何分配?女方对已择合成现金的房子还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