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我向省高院申请再审,省高院将材料移送中院审查,中院是由原审法官审查的,现在中院给我寄来了《释明函》,说我上诉时证据不足(这是胡说八道),所以上诉请求未获支持,特止释明。这是什么意思???
我于2008年9月胜诉一场经济纠纷案件,同时申请强制执行,提供执行人房产、汽车、银行账户等信息,并且执行人所开的工厂运作正常,但法院至今1年半只清回案件金额的10%。 我三番五次向法院询问执行情
原告依仗在中院的亲属关系,以欺诈手段取得45万借款协议与收条。原告虚构借贷关系,法官参与造假。被告向一审法院,提出证据申请再审,官官相护营私舞弊被审查监督委员会驳回再审申请,以后,我该怎样维权办?
劳动仲裁判决后单位不服,向法院提出上诉的情况,这种情况下,是依照在仲裁时候提出的证据已经仲裁申请再审还是可以提出新证据? 可以提交新证据 北京吴丁亚法律咨询网 欲了解更多法律意见,请提
我不服县级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1),原判决中止执行. (2),由本院提起再审. 我现在已经受到该裁定,请问:接下来我将干什么?谢谢!
债权人原是企业法人的职工,但已通过仲裁解除劳动合同并经法院裁定仲裁发生了法律效力。。。。 为此,法院可以: 问:1。不向债权人申请的企业法人发出:债权人申请破产的通知书吗?注意了,〈〈执行
一是申请执行人自己告知? 二.是法院经办人称向申请执行人要工商所长电话询问被查封"加工厂",工商所长一听经办人说:这个案子在法院难执行.... 工商所长把这话告诉申请执行人
省高院对我的劳动争议案作出驳回再审申请的裁定,请问我还能再次向该省高院申请再审吗?能否向省检察院申请抗诉?向检察院抗诉后到结果出来相关的申诉时效中止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审查民事
是的,是需要以公文方式向劳动部门递交关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请示》,得到劳动部门的批复后方可实行。 依据是《劳动法》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
我朋友在广东发生交通事故被交警判主责,主责方无受伤,对方受伤(腿骨折打钢板)住院,费用2万,现已有半年,因双方对赔偿金额无达成一致,对方起诉我朋友,我朋友昨天接到了法院的电话通知这几天去法院拿材料应诉